编辑: hgtbkwd 2019-09-03
1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 重要提示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2015年4 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7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 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 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 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 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 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 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 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 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 目录重要提示.2 目录.4 第一部分 绪言.5 第二部分 释义.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2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3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48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4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59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提示.65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68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0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6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0 第二十一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102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03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104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 第一部分 绪言《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本招募 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德邦 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 第二部分 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德邦福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12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3月15 日颁布、同年

6 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月8日颁布、同年

7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7月7日颁布、同年

8 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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