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8-04-12
3-1-2-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二一九年三月 发行保荐书 3-1-2-2 声明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南微医学 )申 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交易所 )提交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南京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其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特为其向交易所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 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 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同. 发行保荐书 3-1-2-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南京证券指定高金余、 肖爱东作为南微医学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项 目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高金余先生,保荐代表人,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南京证券股转业务总 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业务一部总经理,内核小组成员.1993 年从事证券业务, 拥有二十余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 主持并参与多个项目的改制、 辅导、推荐发行上市工作.曾从事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超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的改制、辅导和发行上市工作, 担任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超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宁夏英力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80 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49 亿元、

2016 年50 亿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并挂牌转让、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南京化纤股份公司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 问主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肖爱东先生,保荐代表人,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一部副总经理、管理学硕 士、注册会计师.1999 年加入南京证券,拥有十多年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历. 先后参与并完成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 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发行保荐书 3-1-2-4 市项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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