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9-03
证券代码:

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 2011-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1 年1月2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并已经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87号文件核准,首次向 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验(2011)1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029,395.0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970,605.00元.根据公司 《首 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为422,490,000.00 元,超募资金608,480,605.0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拟 从超募资金中使用50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借款, 使用1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拟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贷款银行 贷款起止日 年利率(%) 贷款本金 本次偿还金额 中国进出口银行 浙江省分行 2010-03-25至2011-03-24 4.01 5,000.00 5,000.00 本次拟偿还的5,000万元银行贷款如不还贷,每年将产生贷款利息200.50万元.而超募资金存放于银行,按照目前活期存款利率0.36%计算,每年财务成本 差异为182.5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支出,增加公司效益.因此公司用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 是必要的.

二、 公司拟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逐步完工并陆续投产,公司的生产销售规模将不断扩 大,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国内及海外销售区域的燃气轮机余热锅炉、核电常规 岛、煤化工、垃圾焚烧等大型、重型装备产品的销售业务,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 份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也将大幅增加.此外,公司产品生产所需材料 及配套部件主要为钢材及钢材制品,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销售利润的影响较 大,公司通过材料锁定降低材料价格风险也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因此,公司拟 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用于钢材及锅炉配套辅机 的采购,2000万元用于产品市场拓展的费用,从而给股东带来更大的投资回报.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本次偿还 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 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 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 同意将超募资金中

5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将10000 万元人民 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 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5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使用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 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也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没 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杭锅股份本次将实际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 5,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1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 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还承诺本次 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保 荐机构同意杭锅股份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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