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8-03-19

(一)A 类项目,检验机构按照附件 A 的相应规定,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 查,对该类项目进行检验,并与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对应项目的检验结果(以下简称自 检结果)进行对比,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项目的检验结论做出判定;

不经检验机构 审查、检验,或者审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B 类项目,检验机构按照附件 A 的相应规定,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 查,对该类项目进行检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项目的检 验结论做出判定;

(三)C 类项目,检验机构按照附件 A 的相应规定,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 查,认为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完整、有效,对自检结果无质疑(以下简称 资料审查无质疑),可以确认为合格;

如果文件和资料欠缺、无效或者对自检结果有 质疑(以下简称资料审查有质疑),应当按照附件 A 规定的检验方法,对该类项目进 行检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项目的检验结论做出判定. 各检验项目的类别见附件 A、附件 B、附件 C,具体的检验方法见附件 A. 第十条 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 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 电梯检验作业指导文件,并且按照相关法规、本规则和检验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对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2―2011 ―

3 ― 电梯检验质量实施严格控制,对检验结果及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对检验工作质量 负责. 第十一条 检验机构应当统一制定电梯检验原始记录格式及其要求, 在本单位正 式发布使用. 原始记录内容应当不少于相应检验报告(见附件 B、 附件 C)规定的内容. 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第十二条 检验机构应当配备能够满足本规则附件 A 所述检验要求和方法的检 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 第十三条 检验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规定, 取得 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批准项目的电梯检验工作.现场检 验至少由

2 名具有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检验人员应当向申请检验的 电梯施工或者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现场检验时,检验人 员不得进行电梯的修理、调整等工作. 第十四条 现场检验时, 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品, 并且遵守国 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或者使用单位明示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检验条件:

(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 5℃~40℃;

(二)电源输入正常,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三)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四)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 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 牌;

(五)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 定的, 检验现场的温度、 湿度、 电压、 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的电梯, 检验人员可以中止 检验,但必须向受检单位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 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情况如 实记录在原始记录上(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可以 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 符合 不符合 合格 不合格 无此项 等;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