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9-02
(上接B50版)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5-1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 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担保人名称:

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 外 高桥公司 )

2、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 中 船澄西 ) 预计被担保人名称:详见本公告 三 所列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 本次预计担保如全额完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3.88亿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1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可能需要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 公司法》 、 《 担保法》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等,公司拟授权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在2015年度中对其控 股子公司(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为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2015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预案》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贷款担保实施情况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4年度拟提供贷款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预案》 ,授权公司全资子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7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2014年度, 实际发生贷款担保合同金额为39.40亿元人民 币,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担保内容及总担保额在原预计范围内.

二、2015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2015年度,本公司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 公司可分别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三、预计的担保、形式和担保金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亿元)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45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33 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10 上海中船船用锅炉设备有限公司

3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

6 总计

97 根据规定,上述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不得超过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200%. 上述担保形式均为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其中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为上海江南长兴重工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上海中船船用锅炉设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全 资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为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预计的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28.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永锡.主要经 营范围:船舶、港口机械等设计、制造、修理及海洋工程等相关业务.

2、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73年12月,注册资本7.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殷学明.主要 经营范围: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修理等相关业务.

3、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242,487万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黄永锡.主要经营范围:钢结构、港口机械、机械电子设备、船舶、船用设备等相关业务.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80.44%.

4、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03,000万元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军.主要经营范围:FPSO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加工制作及海洋平台等修 理的相关业务.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8.69%.

5、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本26,1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常旭东.主要经营范围:压力容器和其成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和调试等相关业务.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3.97%.

6、上海中船船用锅炉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中船船用锅炉设备有限公司是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于2013年2月,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 币,法定代表人袁飞鹏.主要经营范围:船用锅炉的设计、研发、采购、组装、销售、服务、贸易等相关业务.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8.70%.

7、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是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9,980万美元,法定 代表人王永良.主要经营范围:船舶修理( 改造) ;

海洋工程装备修理、设计、制造;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铜砂矿的批发、进出口 等相关业务.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93%.

五、对担保合同的要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如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类型: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或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所产生的贷款担保,或者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结算担保;

2、担保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 含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担保方式:一般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止.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50.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18%. 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

七、其他说明

1、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可根据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 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本审议的预计额度内,具体审批、决定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本预案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3、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就担保实际执行情况,需及时向本公司报告.

八、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高效快速发展与依法合 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有责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争 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本框架预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 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成 员企业2015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 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 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预案对公司 2014年拟提供贷款担保框架预案 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201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可能发生的 担保及额度进行了预计.经检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4年度拟提供贷款担保及其额度的 框架预案》 ,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7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2014年度,实际发生贷款担保 合同金额为39.40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担保内容及总担保额在原预计范围内.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2015年度,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可分别 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并明确了担保形式、担保对象及担保金额.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形式均为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鉴于本框架预案中,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 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以框架性担保预案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15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 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 序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 临2015-13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年委托中船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船财务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总金额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资金投向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信托产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理财产品、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存款品种,中船财务确保资金安全;

委托理财期限:自资金划入中船财务公司账户后三年内;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产生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 且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与收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外高桥造船 )及其控股子公司、中 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船澄西 )等企业经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船财务 )沟通,2015年度 拟委托中船财务开展资金管理业务.为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委托中 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管理业务的预案》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外高桥造船( 含其控股子公司)及 中船澄西拟委托中船财务开展资金管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

资金投向主要包括:央票、国债、企业债、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货币型基金及存款等品种. 根据有关规定,鉴于中船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则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中船财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控制企业.

2、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1号2306C室 法定代表人:曾祥新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中船集团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及委托投 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与贴现,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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