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8-03-11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别地,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 减持计划.本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

2、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减持意向承诺 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章华、段文勇、 瞿忠林、王修清、李广袤等

5 名自然人分别承诺: (1)在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之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得低 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减持前,本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 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 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 外. (5)如公司及相关方在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阶段时,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三)履行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承诺的约束性措施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池东衡、邱桂佳等人均承诺,若违 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 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减持;

(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稳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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