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8-03-07

一、本次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7]337 号)核准,银座股份已于

2007 年10 月26 日完成配股 工作,向原股东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完成后,银座股份实 际发行 35,375,695 股,配股价 22.78 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90,708,332.1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07 年10 月26 日到位,山东天恒信有 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鲁天恒信验报字[2007]1063 号)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购买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租用的物业 20,124.50 收购滨州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90%股权并开设滨州二店 25,317.55 开设新店 (烟台新门店、 莱芜新门店、 泰安银座商城扩建店、 泰安新门店) 35,989.47 合计 81,431.5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开设新店项目中的莱芜新门店已于

2007 年10 月28 日正式营业, 在募集资 金到位前,银座股份已利用自筹资金先期垫付 9,185,872.21 元. 开设新店项目中的泰安新门店,建设主体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泰安银座 ) ,实施方式为银座股份增资泰安银座,由于泰安银座的另一股东 山东世界贸易中心为国有独资企业,其增资的决策程序严格,因此,泰安银座的 增资于

2008 年3月10 日方完成.在此之前,泰安银座已利用自有资金先期垫 付15,874,340.16 元.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代垫莱芜新门店与泰安新门 店开店支出专项审核报告》 (天恒信审报字[2008]1222 号)认为: 截止

2007 年10 月26 日开设莱芜新门店代垫 9,185,872.21 元, 截止

2008 年3月10 日开设泰安新门店代垫 15,874,340.16 元 ;

截止

2007 年10 月26 日银座股份代垫莱芜新门店开店支出情况及截止

2008 年3月10 日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代垫泰安新门店开店支出情况,在所 有重大方面,与实际支出一致 .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恒泰证券认为,银座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25,060,212.37 元, 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已经山东天恒信有限 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置换金额与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

募集资金 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行为经银座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健王成林 保荐机构: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3月26 日报告书REPORT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代垫莱芜新门店与泰安新门店开店支 出专项审核报告 天恒信审报字【2008】1222 号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SHANDONG TIANHENG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1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新华一路

65 号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Add:65 Xinhua Road, Linyi,Shandong SHANDONG TIANHENG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 ANTS CO., L TD. 电话 Tel:0539-7163152 传真 Fax:0539-7163150 邮编 P.c.:276004 关于代垫莱芜新门店与泰安新门店开店支出 专项审核报告 天恒信审报字【2008】1222 号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座股份 )董事会委托,对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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