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8-02-23

2 个月以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其他明确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对独立董事要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9 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并应当以书面形 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 后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 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 主持. 第四十八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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