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02-22 |
,Ltd.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 层 及第
0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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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单元)
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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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鼎力 、 本公司 、 公司 或 发 行人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一、公司股东关于限售安排和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许树根先生以及公司股东许志龙先生承诺: 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前述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半年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股东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鼎投资 )承诺: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 自浙江鼎力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 的浙江鼎力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浙江鼎力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 浙江鼎力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水金先生、王美华女士、许荣根先生和于玉堂 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