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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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河南省

2019 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认真落实《河 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 〔2019〕

25 号) ,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项整改,减 少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动铸造行业绿色化 改造,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砂回收、混砂、中频炉、烤芯、浇铸、清砂、 蘸漆等全流程控制、收集、净化处理,提升全省铸造企业污 染治理水平,大气污染物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15) 》 , 原料贮存、 装卸、 混合、转运、加装、工艺过程、产品出料、包装等生产环节 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铸造 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治理范围 生产各种金属铸件的制造业. 《国家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中归属金属制品业,分类为 C3391 黑色 金属铸造和 C3392 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指铸铁件、 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有色金属铸造指有色金 属及其合金铸造的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三、重点任务

2019 年10 月底前,全省铸造企业完成提标治理,切实 加强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监管.

(一)砂回收工序.所有排气点配套相应处理能力的袋 式除尘设施, 除尘设施清灰口必须围挡封闭, 及时清理灰尘;

各落料点配套集气罩与袋式除尘设施连接,对落料点和排气 点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实施收集处理,颗粒物排放浓 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

(二)熔化工序.中频炉必须配套集气罩+高效袋式除尘 设施(+吸附装置) ,熔化材料如带含油废铁、废钢的,污染 防治设施必须附加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吸附装置, 中频电炉口上方建设封闭式集气罩,集气罩面积应将出铁口 (浇注口)覆盖在内,实施一次除尘,车间顶部通过集气收 集实施二次除尘,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 米,确因生产工业等原因无法完全实现的,结合实际进行治 理.使用冲天炉的窑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 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30、100 毫克/立方米.

(三)清砂工序.抛丸清砂机配套旋风除尘或多管除尘 与袋式除尘联合除尘机组,并对出灰口采取封闭措施,颗粒 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

(四)混砂工序.混砂机配套集气罩+袋式除尘设施,将 混砂过程中产生的含尘散气收集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 于10 毫克/立方米.

(五)浇铸工序.浇铸工序配套集气罩+吸附处理装置+ 袋式除尘装置,收集浇铸及冷却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配套相 匹配的集气罩、集气管道及引风机,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VOCs 达到《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 (豫环攻坚办 〔2017〕

162 号) 要求.

(六)废砂选铁工序.对废砂选铁回收工序作业场所封 闭,尽可能降低落差高度,并对扬尘点配套集气罩+袋式除 尘装置,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

(七)喷漆(蘸漆)工序.蘸漆工序不得露天作业,场 地必须硬化,作业场所周边设置挡溢流墙和收集槽,防止油 漆四处溢流.蘸漆工序必须安装集气罩+吸附装置,VOCs 经处理后达到《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 作中排放建议值》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

(八)无组织排放治理.所有生产车间要全密闭,企业 落砂、砂处理、电炉生产工序要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易 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储必须采用封闭堆存, 做到防雨、 防溢流, 厂区路面、作业场所必须硬化,定时清扫,保证厂容厂貌整 洁.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 0.5 毫克/立方米,全厂 各车间不能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具体要求见附件.

(九)监控设施.达到(烟囱直径、总量排放量、技术 条件、规模或产能)的企业,根据企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 在所有有组织排放口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达不到 安装要求的企业每年自主检监测不低于

4 次,并将监测结果 向属地环境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根据企业具体生产工艺特 点,选择安装视频监控、厂区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TSP(总 悬浮颗粒物)自动监测、降尘缸手工采样检测和监测监控电 子显示屏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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