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8-30
3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证评 )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 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 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 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 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 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4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信用评级报告 概况发债主体概况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电 投 或 公司 ) 前身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以下 简称 中电投 ) . 中电投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 中,按照《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2003]17号文) ,在原国家 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 是国务院同意进行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 司的试点,为五家大型国有独资发电企业集团之 一.中电投设立日期为2003年3月31日,系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称 国务院国资委 ) 监管的企业,国务院国资委作为中电投的唯一出资 人和实际控制人,其出资比例占中电投实收资本的 100%.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 的通知》 (国资发改[2015]49号) ,将国务院持有的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家核电 ) 66% 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电投持有.重组后中电投更名 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国家核电成为国电投 的控股子企业.原中电投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会员资格由国电投承继,原中电投的债权债务 关系 (包括全部债务融资工具) 由国电投承继.

2017 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由 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公司 更名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450亿元变更为350亿元.截至2018年末,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公司100%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国电投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 火电、 核电、 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业务涵盖电力、 煤炭、铝业、物流、金融、环保、高新产业等领域. 此外,国电投是我国三大核电开发建设运营商之 一,具有核电研发、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营管理 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优势.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0,803.01亿元, 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2,328.50亿元,资 产负债率78.45%.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264.15亿元,净利润67.43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 流406.07亿元. 本期债券概况 表1: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 发 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 长1个周期(即延长

3 年);

发行人不行使续期 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 发 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 长1个周期(即延长

5 年);

发行人不行使续期 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单利按年计息, 不 计复利. 如有递延, 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 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递延支付 利息权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 除非发生 强制付息事件, 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 发行人 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 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 付, 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前 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 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 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 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 利息的限 制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 事件的, 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 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 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利息递延下的 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 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 发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赎 回选择权 (1)付息日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选择在本 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3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 品种 二的第

5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 息 (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 (如有) ) 赎回本期债券. 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 将在付息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 撤销.(2)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 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 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 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 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 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 人普通债务. 偿还方式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 每年 付息一次. 募集资金 用途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偿还本部及成员单位债务.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中诚信证评整理

5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信用评级报告 行业分析 电力行业 电力生产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行 业,其发展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2016 年,随 着中国经济增速的企稳,加之夏季持续高温天气的 影响,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59,198 亿千瓦时,同比增 长6.7%,增幅创近三年新高.分产业看,第一产业 用电量 1,07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4%;

第二产业 用电量 42,10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1%;

第三产 业用电量 7,96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1.2%;

城乡 居民生活用电量 8,05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7%, 当前拉动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继续从传统高耗能 行业继续向服务业和生活用电转换.2017 年,全国 全社会用电量 63,07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6%, 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 1,15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3%,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8%;

第二产业用 电量 44,413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5%,占全社会 用电量的比重为 70.4%;

第三产业用电量 8,814 亿 千瓦时,同比增长 10.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 为14.0%;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8,695 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7.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3.8%.

2018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68,449 亿千瓦时,同 比增长 8.5%, 其中, 第一产业用电量

728 亿千瓦时

1 , 同比增长 9.8%,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06%;

第二产业用电量 47,23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2%,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69.01%;

第三产业用电量 10,80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2.7%,占全社会用电 量的比重为 15.78%;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9,685 亿 千瓦时, 同比增长 0.4%,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4.15%. 电力装机容量方面,虽然近几年用电需求增速 放缓,但我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仍保持较快增速. 截至

2016 年末, 全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 16.46 亿千 瓦,同比增长 8.2%,增速较

2015 年下降 2.1 个百

1 2018 年3月,国家统计局发出的通知明确将 农、林、 牧、渔服务业 调整到第三产业后,再更名为 农、林、 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电力行业按照最新的标准开展 行业统计工作,为保证数据可比,2018 年数据是根据新标 准重新进行分类后的数据,对应的涨幅为与上一年调整后 的数据的对比. 分点,但仍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电力供应能力 总体充足.具体来看,水电装机容量 3.32 亿千瓦, 占全部装机容量的 20.18%;

火电 10.54 亿千瓦,占 全部装机容量的 64.04%;

核电 0.34 亿千瓦,并网 风电 1.49 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 0.77 亿千瓦. 截至

2017 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17.77 亿千瓦, 比2016 年末增长 7.6%.其中,火电装机容量 11.06 亿千瓦,同比增长 4.3%;

水电装机容量 3.41 亿千 瓦,同比增长 2.7%;

核电装机容量 0.36 万千瓦, 同比增长 6.5%;

并网风电装机容量 1.64 万千瓦, 同比增长 10.5%;

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1.30 万 千瓦,同比增长 68.7%.截至

2018 年末,全国发电 装机容量 19.00 亿千瓦,同比增长 6.5%.其中,火 电装机容量 11.44 亿千瓦,同比增长 3.0%;

水电装 机容量 3.52 亿千瓦,同比增长 2.5%;

核电装机容 量0.45 亿千瓦,同比增长 24.7%;

并网风电装机容 量1.84 亿千瓦,同比增长 12.4%;

并网太阳能发电 装机容量 1.75 亿千瓦,同比增长 33.9%. 电源结构方面,最近几年来,中国通过提高环 保标准,鼓励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节能性能优 良的先进机组加快建设、优先安排发电计划和优先 上网销售等方式,逐步改善中国电源结构,降低高 污染、高耗能发电机组在中国电力供应中的比例, 各类型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有不同比例 的上升;

同时,火力发电项目的装机容量占全部发 电项目装机容量的比重有所下降,但火力发电机组 的发电量占电力行业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均保持 在71%以上;

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比重有所上 升.随着电力结构及布局持续优化,风电、太阳能 发电消纳问题有所缓解.电源投资建设重点向非化 石能源方向倾斜. 图1:2011 年以来我国电力消费与发电装机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诚信证评整理

6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信用评级报告 我国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的周期性变化与宏 观经济及电源投资建设的周期性变化密不可分. 2016~2018 年全年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 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3,797 小时、3,786 小时和 3,862 小时,整体呈波动上升态势;

同期火电设备 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 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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