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8-01-29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4-19 09:30:00(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8-4-19 09:30:00

12、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 LED 显示 屏为准)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4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8-4-16 09:00:00 至2018-4-18 16: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 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

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4 ②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需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投标 保证金交纳手续,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帐号:

9558832405000093354

14、PPP 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旺福大厦

3 楼 项目联系人: 文工 联系

电话:0854-8622069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都匀市剑江中路

64 号 项目联系人: 陈玄恒、杨顺翔 联系

电话: 0854-8810555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 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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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谈判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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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 1.1 采购人 名称: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旺福大厦

3 楼 联系人:文工

电话:0854-8622069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

64 号五楼 联系人:陈玄恒、杨顺翔

电话:0854-8810555 1.3 项目名称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10kV 配电工程空调箱变采购及安装项目 1.4 项目编号 JHZX2018-081HW 号1.5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预算:468000.00 元 最高限价:468000.00 元1.7 谈判范围 谈判文件所示范围 1.8 供货及安装调 试期 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工作并安装调试完毕使所有设备正 常投入使用. 1.9 质量标准 保证所提供的是正规渠道的产品,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10 质量保证期 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和运行

48 小时后进入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为一 年,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质保,且单项设备的质保不得 低于原厂质保. 1.11 投标供应商资格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且符合 《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②具有加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

③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近三个月依法缴 纳社保证明;

;

④近三年内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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