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8-01-25

10 %的履约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 不计息,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等 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差额保证金:/ 其它:/ 货款

1、按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结算;

2、招标文件控制价

138 万元

3、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 3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提交工程决算后 付合同价的 20%,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无质量纠纷按审计结论结清余 款. 其他

1、下文中与 前附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 前附表 为准;

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要求到场,并出示身份证.

3、投标共

1 个标袋,不加密的电子投标光盘用标袋单独封装,并在封 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封袋 上同时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的名称.放置的一 张不加密的光盘主要为了防止因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评标,中标 单位中标后

7 天内提供

4 份纸质投标书.

4、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标书)须在在标书封面上加盖电子签章.

5、本工程投标中所需原件资料开标时不再进行复核,请各投标单位将 投标所需原件资料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制作进电子投标文件内,并在规 定时间内上传至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包括以下资料: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 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 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 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甘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朝军

电话:13813118996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张国选

电话:0514-84614267 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名): 单位(盖章):

一、总则1.招标项目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供货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材料的供货能力 和信誉. 1.9.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费用 2.1 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 2.2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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