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8-01-12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 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 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凭证. 《信用管理手册》办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遵循属地 管理原则,镇江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 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 理.市外建筑业企业可在首个投标项目或承包项目所在地 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标准按 照镇政办发[2016]42 号文件执行. 《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 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 联系方式:镇江市建设工程管理处,联系人:田工,联系

电话:0511-86090017. ②、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

3 个月(2019 年2月和

2019 年3月和

2019 年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 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 注: 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 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 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材料;

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 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二)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招标 设置本条仅限于技术复杂或者大型及以上工程项目)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以来 ;

(2) 自以来(近2年内)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 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 自以来(近1年内)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 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 自以来(近3个月内)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通报批评的;

(5) 自以来(近5年内)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 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公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2 (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2019 年05 月17 日17:30:00 件的截止时间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19 年05 月17 日23:59:59 2.4 招标控制价 金额:19940071.60 元 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2.5 暂估价招标 本工程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 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 标准. ? 本工程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货物属 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 的,按照以下方法依法进行招标. 招标主体: ? 本项目招标人 本项目中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 委托代理招标 2.6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截止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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