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8-01-05

(四)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壮大 围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需要的 MEMS 传感器、先进装备 领域需要的核心传感器、新能源汽车领域需要的压力传感器等产 ―

7 ― 品,重点针对东南沿海需要进行产业转移的智能传感器相关厂商 进行招商.落实各项招商政策,完善各项配套体系,逐步实现产 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联席会议 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市发改委、 科技局、商务局,新安县、涧西区、西工区、洛龙区、高新区等 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全市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的重大 决策、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各县(市、区) 、各相关 部门开展工作,并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二)大力引进人才技术.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公 共平台开展合作,联合培养智能传感器领域高技术人才;

积极引 进海外领军人物和高端人才,推进工作站、技术合作基地、技术 中心等建设,构建人才技术载体;

鼓励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创新 创业人才(团队)申报 河洛英才计划 ,以 人才(团队)+项目 的形式来洛创业兴业,与洛阳本地企业开展合作.通过多种 渠道,增强智能传感器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能力,构筑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产业高地.

(三)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智能传感器企业发 展,积极引进有利于人才创业、技术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机构;

充 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领放大作用,鼓励设立和运作以民营为 ―

8 ― 主体的产业基金,调动资本市场对智能传感器产业项目的投资热 情,激活产业发展动力.

(四)加强政策扶持 1.鼓励创建自主创新平台. 鼓励智能传感器企业、 科研院所、 高校等积极承担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 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检计量检 测中心等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的建设任 务.对智能传感器领域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的企 业和单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 2.支持开展多元化技术创新活动.鼓励智能传感器企业与高 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联合建立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 联盟和产业联盟.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 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30 万元、10 万元. 3.加大市场推广应用扶持力度.落实《洛阳市中小微企业产 销对接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对符合条件的智能传感器企业给予 相应奖励. 4.支持参加各类展会.鼓励智能传感器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 博览会、展销会,对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博览会、展销会的智能传 感器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由市财政对展位费进行全额补贴. 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 年12 月31 日. 主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十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2 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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