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7-11-16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 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珠宝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江苏金茂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金茂保理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持有江苏珠宝 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创禾华富 )及创禾华富实际 控制人苏麒安和其配偶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 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金一 )于2016年2月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申请了总额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笔 授信已于2017年2月到期,江苏金一拟继续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 称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增至人民币1.2亿元,该授信额度项下进 行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等业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江苏金 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 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金一 )于2015年12 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为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于2016年12月到期,深圳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建设银行深圳 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 行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江苏金

一、浙 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及江苏珠宝为深圳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5,000万元, 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两年. 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三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及深圳金一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浙江越王珠 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宝芳先生与上述银行及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 法律文件. 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 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 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金茂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8日 企业地址:张家港保税区三力大厦501A室 法定代表人:纪峰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

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 收;

销售分户帐管理;

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

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 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金茂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