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7-11-15
GE.

14-50483 (C)

190514 200514 *1450483* 贸易和发展理事会 贸易和发展委员会 竞争法和竞争政策问题政府间专家组 第十四届会议

2014 年7 月8 日至10 日,日内瓦 临时议程项目3(a) 就竞争法和竞争政策的同行审评工作 进行磋商和讨论,审查《竞争法范本》, 就《原则和规则》的各项规定进行研究 竞争管理机构间特案非正式合作 贸发会议秘书处的说明 内容概要 本报告审评现有各种非正式合作安排、机制和网络及其在竞争法执行过程中 能够发挥的作用,特别是不同管辖区内新成立的竞争管理机构能够发挥的作用. 报告的着重点是非正式合作,包括分区域介绍近来的进展和具体案例,深入阐述 区域和国际合作未来的发展趋势. 联合国TD/B/C.I/CLP/29 联合国 贸易和发展会议 Distr.: General

28 April

2014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TD/B/C.I/CLP/29

2 GE.14-50483 导言 1. 竞争法和竞争政策问题政府间专家组

2013 年年7 月8 日至10 日举行的第十 三届会议间贸发会议秘书处编写一份报告,介绍竞争管理机构特案非正式合作的 情况,作为贸发会议目前正在进行的关于竞争政策的国际合作项目的部分内容. 2. 贸发会议之前关于国际合作的报告一向强调竞争主管机关之间的非正式合作 是切实有效执行竞争法的一个手段.1 经验也表明,即使在竞争管理机构相互之 间有正式协议的情况下,就过去的案例以及今后可能出现令人关切的竞争问题的 领域问题非正式交换想法和进展情况也是常见的事情. 3. 合作是切实有效执行竞争法的一个要素.合作使机构能够增加资源,减少区 域研究的成本,加强培训并促进竞争机制的相互理解,从而有助于建立信任.但是,反垄断和兼并管制的性质对竞争主管机关构成严重的挑战.这些挑战包括架 构正式合作协议的立法和结构,国家和区域框架之间缺乏一致性,信息渠道特别 是发展中国家的信息渠道存在瓶颈,时机和程序问题(贸发会议,2013 年). 4.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最近进行的调查确定在处理竞争案中进行的 正式合作存在如下的制约和局限(经合组织,2013 年): (a) 机密信息分享方面的局限;

(b) 刑事和民事执法方面法律框架的差异造成的局限;

(c) 体制和调查方面的障碍:资源限制和实际困难;

(d) 司法管辖权的限制;

法律标准的不同;

(e) 对法律制度缺乏信任和信心. 5. 经合组织的调查还报告说,国际合作大部分是发达国家竞争管理机构之间的 合作,新成立的竞争管理机构正在兴起一种非正式合作模式. 6. 本报告审议了新成立的行政管理机构无论是在处理国内还是跨境反垄断案以 及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方面遇到的挑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行政管理机构都 一直在探求加强执法合作和交流最佳做法的方式方法.本报告着重介绍非正式合 作的出现和流行情况,参考了近来的研究和国际报告,例如贸发会议竞争法和竞 争政策问题政府间专家组第十一届(2011 年)、第十二届(2012 年)和第十三届 (2013 年)会议的背景研究报告、以及欧洲联盟、国际竞争网、经合组织等各大组

1 例如,巴西政府当局在调查维生素卡特尔的工作中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此时加拿大的情报合 作在确切调查什么的问题上提供了线索,从而展现了非正式网络的效力. TD/B/C.I/CLP/29 GE.14-5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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