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8-30
附件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秋冬季 错峰生产情况调研方案

一、调研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 施方案》和《河南省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方案》 ,对各地错峰生产企业和

2018 年工业治理项 目完成情况进行调研,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目 标任务.

二、调研范围

18 个省辖市.

三、调研时间

2018 年11 月14 日至

11 月23 日.

四、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以《河南省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 方案》和《河南省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 坚行动方案》为依据,重点调研错峰生产企业情况和工业重 点项目完成情况.

(一)错峰生产豁免类和限产类企业调研.依据《河南 省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规定的豁免和限产标 准,对各地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医药(农药) 行业豁免类和限产类企业,逐条对照核查,严格把关,严禁 擅自放宽错峰生产标准或错峰时限.其中,豁免类企业逐家 检查,限产类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 30%. 核查标准: 1. 钢铁行业.豁免类:满足基本条件,并达到超低排放 (烧结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 于

10、

35、50 毫克/立方米,其他生产工序分别不高于

10、

50、200 毫克/立方米)的钢铁企业,以及电炉短流程炼钢生 产线,原则上可免于错峰.限产类:仅烧结工段完成超低排 放改造,限产 20%左右,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配套烧结、焦 炉等设备同步停限产. 2. 焦化行业.豁免类:满足基本条件,并完成特别排放 限值改造,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表6规定限值要求;

焦炉炉体加罩封闭;

熄焦方式为干熄焦.限产类: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达到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表6规定限值要求,结焦时间延长至

24 小时. 3. 铸造行业.豁免类:满足基本条件,并使用电炉、天 然气炉,对无组织排放实施二次收集处理的铸造企业.限产 类:使用电炉、天然气炉,对无组织排放实施一次收集处理 的铸造企业,限产 50%以上. 4. 建材行业.豁免类:满足基本条件,并达到超低排放 (水泥窑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 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35 毫克/立方米、100 毫克/立方米) , 附属矿山达到绿色矿山要求的水泥企业;

以粉煤灰为主要原 料、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的加气混凝土切块砖企业;

以电、 天然气、 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陶瓷、 岩棉、 玻璃棉、 矿物棉、石膏板企业;

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或无 焙烧工艺的压制成型耐材企业.对涉及危废处理的企业,要 查看企业各月份危废处理台账,看当地核定的最大负荷是否 合理;

对涉及居民供暖的企业,要实地了解群众实际供暖情 况(是否用集中供暖) ,查看企业供暖工程建设情况.对处 理污水厂污泥为名的砖瓦企业,对采用阳极碳棒加热工艺的 不定型耐材企业, 一律不予认可. 限产类. 达到超低排放 (水 泥窑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35 毫克/立方米、100 毫克/立方米)的水泥 企业,豁免

2019 年1-2 月份免于错峰停产. 5. 有色行业.豁免类:满足基本条件,并达到超低排放 限值(电解槽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35 毫克/立方米)的电解铝企业;

达到《铝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 》修改单特别排放限值 的氧化铝企业;

达到超低排放(煅烧、焙烧工序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35 毫克/立方米、100 毫克/立方米)的炭素企业;

达到《工业炉 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066-2015) 》 规定限值要求, 对无组织排放实施二次收集处理的有色再生企业.限产类: 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 》修改单特 别排放限值的电解铝和炭素企业;

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25465-2010) 》的氧化铝企业;

达到《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 》规定限值要求的有 色再生企业,限产 20%以上,以生产线计. 6. 医药(农药)行业.豁免类:满足基本条件,并低于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 放建议值的通知》规定排放限值要求 50%的医药(农药)企业.

(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8 年7月底前全省完成

185 个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 等) 、橡胶制品等行业 VOCs 治理项目,完成率 100%. 核查内容:对185 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完成情况进 行现场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 20%. 核查标准: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对企业各产污环节 VOCs 治理设施进行现场查看, 并查看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看监测数据是否满足《省环境攻坚办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要求,见 附件 1.

(三)无组织排放治理:应于

2018 年8月底前完成生 产、 运输环节无组织治理的

746 个项目, 目前已完成

744 个, 正在建设

2 个,完成率 99.7%.应于

10 月底前完成

753 个钢 铁、 建材、 有色、 火电、 焦化等行业和锅炉料场封闭项目中, 目前已完成

735 个,正在建设

18 个,完成率 97.6%. 核查内容:对未完成治理的

20 个项目进行逐家督导, 查看建设进度;

对已完成治理的

746 个生产、运输环节无组 织排放治理项目和

735 个料场密闭治理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比例不低于 20%. 核查标准: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对企业各生产环节 进行现场查看,查看是否有视觉可见的无组织排放,具体要 求为: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 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 闭方式;

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罩或 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 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 逸;

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 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堆场无组织排放整治, 按照 场地硬化、 流体进库、 密闭传输、 湿法装卸、 车辆冲洗 的标准, 对煤炭、 煤矸石、 煤渣、 煤灰、 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 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实现 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 地下防渗漏 .

(四)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18 年9月底前全省完成

190 个无机化学、合成树脂、烧碱等化工行业,电解铝、铅、 锌、铜等有色行业和铁合金、钢铁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项 目,目前已完成

186 个,已开工

3 个(试点类) ,未开工

1 个,完成率 97.9%. 核查内容:对未完成治理的

4 个项目进行逐家督导,查 看建设进度;

对186 个已完成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比例 不低于 20%. 核查标准: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企业治理设施进行现 场查看,并查看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看监测数据是否满足 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相关行业标准见以压缩包形式发各 组联络员.其中,焦化行业属于

2018 年试点类项目.

(五)燃煤设施拆改项目方面:2018 年9月底前全省完 成91 台省辖市建成区内煤气发生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替代工 作,目前已完成

90 台,完成率 100%.10 月底前全省完成

59 台省辖市规划区内

35 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 清洁能源替代,目前已完成

51 台,完成率 100%. 核查内容:对91 个工业燃煤设施拆改和

59 台35 蒸吨 及以下燃煤锅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 20%. 核查标准:按照 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 不复用 标准,结合企业提供的照片等资料,进行现场核查.

(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8 年10 月底前全省完成

129 个钢铁、水泥、炭素、平板玻璃(电子玻璃)行业超低 排放改造试点项目,目前已完成

121 个,已开工

8 个,完成 率93.8%. 核查内容:对未完成治理的

8 个项目进行逐家督导,查 看建设进度;

对121 个已完成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比例 不低于 20%. 核查标准: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企业治理设施进行现 场查看,并查看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看监测数据是否满足 标准要求.标准要求见附件 2.

五、调研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地关于秋冬季错峰生产安排情 况和

2018 年工业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的汇报.

(二)现场调研.主要根据各市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 清单和

2018 年度治理项目清单,随机进行现场抽查核查, 对已完成的项目,实地查看项目完成情况;

对未开工项目, 逐个项目现场督办,查明未开工原因;

对正在施工的项目, 查看进展,督促企业加快施工.其中,对2018 年9月督查 未发现问题的企业,本次不再进行核查.

六、调研分组

(一)洛阳、三门峡组:陶冶、高贺文、李江、王杰星 (联系人:13939033325)

(二)焦作 、济源组: 吕庆星、范博(联系人:13783631787) 、郭翔

(三)安阳、濮阳组:郭军海、于鹏飞、李石柱(联系 人:15003781500)

(四)新乡、鹤壁组:张帆、方冀、李杰(联系人: 18595856163)

(五)平顶 山、南阳组: 谢洪、李珊(联系人:17739680282) 、刘扬

(六)驻马店、信阳组:周峰、李敬达、刘阳(联系人: 15136286595)

(七)许昌、漯河组:刘红东、李方、夏家焕(联系人: 13838043254)

(八)郑州 、开封组: 熊飚、高沛霖(联系人:13903712334) 、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一名

(九)周口、商丘组:程光中、王宇峰、陈宏斌(联系 人:18638650500)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把这次调研活动作为推进秋冬 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治理、改善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 举措,按照省里统一安排和要求,精心组织落实,做好各项 准备工作.

(二)认真负责.各调研组根据调研情况,填写调研工 作表.其中,对2018 年重点项目核查,分为 完成 、 未完 成

2 个类别, 对 未完成 类别的项目, 须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对错峰生产核查, 分为 符合条件 、 不符合条件

2 个类别, 对 不符合条件 的企业,须提出处理建议.各组要根据调研 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于

11 月26 日(周一)下午下班前 提交攻坚办大气部.

(三)严格纪律.在督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 规定 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轻车简从,严于律己,廉 洁行政. 附件

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行业 工艺设施 污染物项目 建议排放浓度 (mg/m3 ) 建议去除 效率 医药制造工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60 90% (1) 甲醇

20 - 丙酮

60 - 石油炼制工业 重整催化剂再生烟气 非甲烷总烃

30 - 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 集处理装置 非甲烷总烃

100 - 苯4-甲苯

15 - 二甲苯

20 - 其他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100 97% 苯4-甲苯

15 - 二甲苯

20 - 石油化学工业 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 集处理装置 非甲烷总烃

100 - 苯4-甲苯

15 - 二甲苯

20 - 其他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100 97% 行业 工艺设施 污染物项目 建议排放浓度 (mg/m3 ) 建议去除 效率 苯4-甲苯

15 - 二甲苯

20 - 有机化工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80 90% (1) 苯4-甲苯与二甲苯合 计30 - 炼焦工业 冷鼓、 库区焦油各类储 槽 非甲烷总烃

50 - 酚类

50 - 苯储槽 苯4-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50 - 苯5-甲苯

25 - 二甲苯

40 - 木材加工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60 70% (1) 苯1-甲苯与二甲苯合 计20 - 甲醛

5 - 家具制造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60 70% (1) 苯1-甲苯与二甲苯合 计20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 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50 70% (1) 苯1-甲苯与二甲苯合 计20 - 其他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70 70% (1) 行业 工艺设施 污染物项目 建议排放浓度 (mg/m3 ) 建议去除 效率 苯1-甲苯与二甲苯合 计30 - 表面涂装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60 70% (1) 苯1-甲苯与二甲苯合 计20 - 印刷工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50 70% (1) 苯1-甲苯与二甲苯合 计15 - 其他行业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80 70% (1) 苯1-甲苯与二甲苯合 计40 - 注: (1) 对于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以水性材料为主的有机废气排放口不做去除效 率的要求. 附件

2 重点行业超低排放限值 1.钢铁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烧结工序烟气颗 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

10 毫克/ 立方米、35 毫克/立方米、50 毫克/立方米. 2. 水泥行业.水泥熟料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水泥 窑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35 毫克/立方米、100 毫克/立方米. 3.炭素行业(铝用炭素) .炭素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后,煅烧、焙烧工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 分别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35 毫克/立方米、100 毫克/立方 米. 4.平板玻璃、电子玻璃行业.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企 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玻璃熔炉排放烟气颗粒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

30 毫克/立方米、150 毫克/立方米、400 毫克/立方米.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