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7-10-20

2018 年12 月31 日,股权款已收回,同时,截止至

2018 年12 月31 日,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与转让西安新鸿业股权相对 应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北京绿城,债权款本金以及补偿款全部收回.

2、公司于

2017 年4月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产出资 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 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泽热电公司 )与广东联泰房地 产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东联泰 )签署 《 出资协议》, 双方共同出资设 立合资公司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汕头联泰 ),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4,731.4875 万元,其中:万泽热电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19,785.19 万元,占合资公司 80% 股权;

广东联泰以货币出资 4,946.30 万元,占合资公司 20%股权.

2017 年5月2日,汕头联泰办理完成工 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4,731.49 万元. 此后在办理实缴出资 的过程中,由于上述两宗工业用地的地面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明无法作 价出资且地面建筑物已在拆除计划中, 经万泽热电公司和广东联泰协 商,万泽热电公司对汕头联泰认缴的出资份额调整为 17,830.54 万元,于估价期日2017 年12 月31 日,两宗工业用地评估值合计为17,830.54 万元, 出资比例相应调整为 72.10%. 公司于

2018 年6月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 司转让合资公司部分出资份额的议案》, 同意万泽热电公司和广东联泰 签订 《 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由万泽热电公司将其 持有汕头联泰 7.9%的出资份额 ( 共1,954.65 万元)以0元人民币转让 给广东联泰.

2018 年6月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 次会议, 审议通过 《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资公司部分股权的议 案》, 同意万泽热电公司和广东联泰的一致行动人汕头市联泰投资有限 公司签订 《 关于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由万泽热电公 司向联泰投资转让汕头联泰 25%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 8,300 万元. 本 次股权转让后,万泽热电公司持有汕头联泰 47.10%股权,广东联泰与联 泰投资合计持有汕头联泰 52.90%股权,股权转让款已收回.

三、本年度利润的主要影响因素 上述两项股权转让构成了本年度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和关键影响 因素. 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股 权转让给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为 4,750.00 万元,该项 5%股权 账面价值为 1,613.76 万元,差额 3,136.24 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公司就转 让股权相对应债权收到补偿款 4,202.41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018 年公 司向西安新鸿业提供的 1.81 亿元财务资助根据账龄分析法确认的坏账 金额为 1,142.81 万元, 影响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6,195.84 万元. 汕头市万泽热电有限公司将持有汕头联泰实业有限公司的 25%的 股权转让给广东联泰,根据评估报告,股权转让款为 8,300 万元,转让 25%股权以及就剩余 47.1%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在合并报表确认的投 资收益金额为 4,079.68 万元, 影响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4,079.68 万元. 以上两项共计影响利润总额 10,275.52 万元.

四、本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6月15 日发布了 《 关于修订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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