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7-10-19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8-01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的授信客户.2008 年度, 本行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每个时点 上的风险限额将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预计全年累计发放贷款不超 过10 亿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9月,注册资 本32577 万元,法定代表人邢焕楼,注册地址为丰台区云岗西路

15 号,公司主要经营天然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第三大股东北京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邢焕楼先生是 本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京丰燃气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的关联方, 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的交易已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 般商业原则,贷款定价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确 定.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具备良好的履约 能力.作为商业银行,本行在经营发展的同时,始终不忘自身所承担 的社会责任. 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 发电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减少北京煤烟型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其项目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是本行优先支持的行业投向之一,对该 公司的授信支持有利于促进首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经对本行预计的

2008 年度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预计 的与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 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 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北京 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7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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