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7-09-22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

3)交货期: 4)交货地点;

5)卖 方提供 的服务. 19,2如 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 ,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 两者进行公平 的调整 ,同 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 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 (30)天 内提 出. ⒛.合同修改 ⒛.1除 了合同条款第 19条 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 签订书面的合 同修改书 . 21.转让 21.1未 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 .分包 ⒛. 1对投标文件 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 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 包合同,并 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卖方履约延误 23,1卖 方应按照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 23.2在 履行合同过程 中,如 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月 艮 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 十五 (15)天 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 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 23.3除 了合同条款第 27条 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19条 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 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 ⒛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违约赔偿 1除合同条款第 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 误一周,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 (0,吼 )计 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 1周按1周 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 格的百分之五 (sO/0).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 同条款第

25 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4,2如 果由于买方的原因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买 方须按下列比例支付违约金: ≮ ` ˇ 丶奎42o乙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 l4周 ,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 0. 踯;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 5-8周 ,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 0,zO/0;

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 9周 以上,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 1.0%;

不满 1周按1周 计算. 买方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⒛.违约终止合 同25,1在 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 知书,提 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 19条 的规定同意延长的 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 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 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 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定义下 述条件: al 腐败行为 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 的物 品来影响买方在采 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 中的行为. ω 欺诈行为 是指为 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 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 买方利益的行为. 25.2如 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3,1条的规定,终止 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 以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 务而产生的额外支 出.但是 ,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⒛.不可抗力 ⒛.1签 约双方任何一方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 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 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 ,诸如战争、严 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6,2受 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后十 四(14)天 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 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 (120)天 以上 ,双 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 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 同的协议. 26,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 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 27.因 破产而终止合 同27,1如 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 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 出终止合同而 不给卖方补偿 .该合 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 己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 救措施的权力 . 28.因 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 同28.1买 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 自身的便利 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 同,终止通知 应 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 明确合同终止 的程度 ,以 及终止的生效 日期. 28.2对 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 (30)天 内己完成并准各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 同价格 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 ,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 以接受;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