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7-09-20
1 致: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及「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 日期:2012 年11 月13 日 要求列席两会「香港电力结构」讨论,并解释对香港使用核能的论点及知识 我们是 「反核之众」 (联盟)的33 个团体、 「香港核能辐射研究会」 及个别团体及人士, 就明年「检讨两电利润管制协议」有以下观点与要求;

悉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及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将於本年十二月进行有关香港电力结构讨论,故特此要求容让 我们的代表到场清楚向议员解释有关论点及知识,并解拆电力公司长期在社会上鼓 动的谎言,以正公共决策者与公众的视.

香港的电力结构的一大污点,是结构中存在了核能使用.不要说扩大核能比例,即 使维持目前 23%的核能使用,都是完全不合理的.以下是我们的分析: 核能的生产流程涉及十四个程序,步步都使用火力发电,故消耗能源及碳排放并不 如某些「专家」所估计的,是「零」或是非常地少.(注1) 尤其是在生产全程中产生的 核废料(单是一个

100 万千瓦的反应炉已每年产生

30 吨高阶废料,如大亚湾-岭澳共 六个反应炉,每年便产生

180 吨这样的废料;

还有其他中、低阶废料,这还没有计 算其他生产程序下,如矿场中制造惊人数量的矿渣,及日后厂房退役所有待处理的 大量废物等等等等),这些核废料都是辐射性的;

而这里牵涉著二百多种核辐射同位 素,其中不少的半衰期是以万年以至数十万年计,事实上就是永存的辐射物,需要 根本无法估计的大量能源去企图「永远封锁」它们、 「永远看守」它们,和随时应付 突变.用这样耗费地球资源的方法去产生的核能,其环境代价及生产流程中出现意 外时引致的惊人损失,都是由人民来承担,利润却归电力集团,你们说世上有没有 比这更不公道的事u 香港的电力公司与世界任何电力财团一样,它投资核电引生的环境、人命、公众健 康损失 、后代基因变异 、发生意外时大片土地(不是官方撤离区方圆

20 公里那麽简单) 永远价值归零……(注2) 这一切一切,是有法律保证了它届时只需稍作赔偿――大亚湾 核电厂「按现?中国法规,核电站营运者对单一宗核事故承担的法?责任最高达人 民币

3 亿元.如营运者须支付的赔偿超过这个限额,中国政府会提供财政补偿,上 限为人民币

8 亿元.」(?《大亚湾应变计划》第十二章〈法?权?及赔偿〉)分摊 下来,每个身家性命财产遭沉重打击的公民,不见得能获偿一碗咸蛋粥的数额.赤 裸的事实是,鉴於生产核电危险,根本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接受核电公司的投保,即 是说,出了事如要作出足够的赔偿,如将全体受害者永久撤离重新安置等「补底」 赔偿,便全由政府来担当;

但由於这样等於是政府破产,故本质上政府就有极大诱 因去联同电力公司隐瞒核灾情的严重性,或采用临时更改「可接受辐射水平」的技 俩去逃避赔偿(这些手段在福岛都用上了).总之一句,真正要承受不能承受的庞大苦 果的,就是人民. CB(1)169/12-13(01)

2 「中电」投资大亚湾核电厂(及香港西面

250 公里、位处地震区阳江的核电厂),完全 与香港的用电需要无关――香港目前「用电量」中备用电达 40%或以上,备用比例 为世界罕有地高,可见是欺骗性的「制造需要」 ,故停止输入那 23%的核电,对供电 一点影响都没有.人民再用心节能,更可完全应付《京都议定书》减碳承诺的需要. 足证「中电」投资核电及强迫港人使用,是个彻头彻尾的反人民的官商勾结.立法 会议员不代表人民向核能说「不」 ,又如何可代表人民? 基於此,我们值「两电利润管制协议」中期检讨这段期间,提出以下的具体要求: 香港完全停用核电.这样一来,香港人显示自己有足够的对土 地与生命永续的责任承担,便可进而义无反顾地对中国在东亚 沿海搞核能大跃进提出质疑.(注3) 反之,如果香港并不即时停用核电(例如还维持著 23%用核的现状),那麽,以风险始 终存在於我们咫尺之遥而论,其实香港用 23%,或稍为少些,或更多一些,都毫无 分别.但是,若从最起码的公义要求来看,其实只要一朝不全面停用核电,那麽我 们就应该按使用核电比例,去输入(及安排在本地妥善处理――怎样去做其实全世界 都不知道)产生这个比例核能的核废料!(注4) 这是作为香港人起码的对他人要负的责 任.当然,纵使按足比例接收核电厂的核废料,也是无助於处理在核电厂发电的前 期与后期的生产工序中制造出来的核废料的,所以香港要同时成立赔偿基金,赔偿 备受核能辐射物伤害的铀矿工、铀矿场附近的居民(通常都是边缘群体)、各生产阶段 中备受这些辐射物伤害的工人,等等. 香港人应立即终止将核废料大祸害留给他人的恶行:如果不愿做不负责任的用者, 又不欲与核废料日夜相伴,更要停止让官商勾结把我们置诸荒谬而永久沉沦之孽 境,在核能问题上,立即而永久停止使用,就是我们重建生命与尊严的唯一出路. 本意见书涉及的知识、外国经验、数鹊,我们的代表随时愿意与环境事务委员 会及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的各位议员一同深入研究,请安排我们的代表至少一次被 谘询的机会. (注1) Kristin Shrader-Frechette. What Will Work: Fight Climate Change with Renewable Energy, Not Nuclear Powe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注2) Alexey V. Yablokov, Vassily B. Nesterenko and Alexey V. Nesterenko. Chernobyl: Consequences of the Catastrophe for People and the Environment. Annals of the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s, vol.118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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