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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点45 分, 上城法院开 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 被告两个男人, 都留平头, 穿着黑 色衣裤, 一胖一瘦.胖的姓王,

25 岁, 平时做些抵押中介生意;

瘦的姓施,

40 岁, 没有正当职业.两人是江苏老乡. 据检察官指控, 去年8月24日晚7 点左右, 被害人周某受人委托, 带着一 枚钻戒来找王办理抵押借款.王某和 施某带着周去城西银泰进行钻戒鉴 定.得知这枚钻戒为锆石假冒后, 两 人将周带回抵押公司的办公室, 控制 其人身自由, 要求他赔偿损失或让委 托人到场说明情况. 周做不到, 王和施随即对他进行 了殴打, 还逼他写下了一份 "莫须有" 的抵押协议.直到次日凌晨2点, 周才 离开公司, 报了警. 检察官说, "被告人王*、 施*非法 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系共同犯罪, 应当 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官问王、 施是否认罪, 两人快速 看了对方一眼, 都摇了摇头. 王说, 自己跟周之前就有过合作, 事发当晚把周带回抵押公司, 只是想把 事情说清楚、 处理好, 从来没有想过要 拘禁他.至于殴打, 是其他人先动的 手, 他仅仅上前扯了一下周, 没有用力. 施也说,当时他们虽然把周带回了公司办公室, 但门没有上锁, 手 机也一直在周的手上, 周随时可以 报警.而且协商期间, 周也从未提 出想要离开. "我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 大 家都是朋友嘛, 我给人家介绍生意, 结 果东西是假的, 面子上说不过去. " 王说, 周告诉他这枚 "钻戒" 值20万, 要求 抵押2万, 结果人家专柜的人看了, 说压 根就不值钱, "其实钱都是小事, 我关键 就想让他道个歉, 给个交待就行. " 检察官当庭宣读了两份证人证言 以及被害人周某在公安阶段做的部分 询问笔录. 据当时在场的另一个人说, 周被 带回办公室后, 王要求他赔偿 "车马 费" 和 "损失费"

2 万元, 或者把委托他 办抵押的人叫来, 可周拿不出钱, 打电 话给戒指持有人, 对方也不肯来. 到了半夜

12 点左右, 周还没能解 决问题, 王便上去对着他的头打了三 四拳, 而施也上前用脚踹他, 还拎着他 的头发让他从地上挪到沙发上. 后来, 王逼着周写了一张抵押协 议, 内容大概是: 周收到抵押款现金

2 万, 如果经鉴定钻戒有假, 自愿另赔偿 王4万元.而实际上, 周并没有拿到一 分钱. "从城西银泰回去, 我感觉他们好 像要敲诈我, 就想找机会溜掉的, 但没 成功.他们打我, 我受不了, 只能按他 们说的做. " 周在笔录里提到, 王跟施 都对他动了手. 经鉴定, 周头面部软组织挫伤, 四 肢表皮剥落, 构成轻微伤. 证言宣读完毕, 王跟施沉默了一 阵, 最后仍然表态: 绝没有非法拘禁周 的故意, 也没有对他实施殴打. 不过, 王说, 愿意在自己的经济范 围内对周作出一些补偿. 此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朱振辉 昨天, "主值班律师" 栏目由 "律师 来了" 签约律师、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 林祖杰律师主持答疑.林律师擅长知 识产权、 公司法、 商业秘密保护等领域 的法律问题. 从9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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