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7-09-08
立法会 立法会 立法会 立法会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会CB(2)2936/03-04号文件档号:CB2/PL/SE 保安事务委员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目的目的目的目的本报告旨在汇报保安事务委员会在2003至04年度立法会会期内的工作,并会根 法会《 议 事规 则 》第 77(14)条的规定,在2004年 6月 3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议员省览.

事务委员会事务委员会事务委员会事务委员会2. 立法会藉於1998年7月8日通过、及在2000年12月20日和2002年10月 9日 修订的一项决议案,成立保安事务委员会,负责监察及研究与保安、公安、贪污、国籍及入境事务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事务委员会的职权围载於附录附录附录附录I. 3. 2003至04年度会期 的保安事务委员会由14名 委员组成.涂谨申 议员及黄容根议员分别获选为事务委员会正副主席.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名单载於附录附录附录附录II. 主要工作主要工作主要工作主要工作打击非法劳工的措施4. 事务委员会曾讨论政府当局为打击非法劳工而采取的措施.委员关注到在2003年首9个 月被捕的非法劳工的数目,较去年同期大幅升了61%.此外,他们对於有不少非法劳工被发现使用双程通行证或商务签注进入香港 亦感关注,并质疑现行 措 施能否发挥任何阻吓作用. 5. 政府当局回应时表示,在2003年首9个 月来港的560万内地人士中,约有220万人持商务签注进入香港.因在港非法工作而被捕的内地旅客数目为3536人,仅占内地旅客总数的0.06%左右.因此,非法劳工持商务签注来港的问题并不严重.6. 政府当局告知事务委员会,当局会不时展开不同行动以打击非法劳工.政府当局亦与内地有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和交换情报,以期从问题的源头采取打击行动.此外,为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以期采2取更有效的行动,对付内地人士在港非法工作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问题,政府当局於2003年 4月 成立了跨部门工作会议小组.该小组有助不同的政府部门定期交换资料,并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主动找出非法劳工黑点,以期更有效打击非法劳工问题.7. 政府当局亦表示,各政府部门在招标承投服务外判合约时,均已在评审制度中加入一项准则,以便同时考虑有关雇主过往有否聘用非法劳工的纪录.此外,入境事务处现正研究是否可以采用照片鉴别系统,把违例人士的照片用作识别企图利用虚假身份再次入境的屡犯者.8. 委员要求政府当局提供有关被捕非法劳工所来自省份的资料.政府当局回应时表示,当局不宜按非法劳工所来自的内地省份或城市提供有关的分 项统计数字,因为此举或会影响日后打击非法劳工的 行动,并可能导致 对来自某些省份或城市的旅客作出不当标签及侮蔑. 就一名被羁留者於2001年11月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死亡一事成立的特别工作小组在其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的实施进度9. 在与生事务委员会举行的联席会议上,政府当局曾向两个事务委员会简报就一名被羁留者於2001年11月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死亡一事成立的特别工作小组在其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的实施进度. 10. 委员察悉截至2003年12月31日为止,在特别工作小组提出的34项建议中,有29项已付诸实行.惩教署现正跟进余下5项 建议的实施情况,该等建议所涉及的分别为:定期检讨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的护理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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