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7-09-08

(二)规划调整成果的编制(2017 年6月至

2017 年7月) 在县规划调整编制领导组的领导下,规划编制办公室组织技术组的有 关专家及工作人员,在前期资料收集的分析,调查研究,指标初步分解方 长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

2 案预算的基础上.据国家有关土地规划和管理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要 求,开展并完成了规划调整规划文本,说明以及相关图件的编写工作.

(三)成果上报阶段 (2017 年7月-2017 年8月) 通过将县直各部门对《长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 整方案》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成果资料的整理,再认真研究科学分 析的基础上,最终修改形成长治县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送 审稿,2017 年8月19 日,长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进行了 听证,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向长治市国土资源 局报送的规划调整方案文本说明和图件等成果.

第二章 基础数据说明 长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编制所需的各类 数据和相关资料均采用政府相关部门,数据真实可靠.

一、自然地理数据 自然地理数据仍采用现行规划中的数据.

二、社会经济数据

2015 年社会经济数据来源于长治县

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报告.

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长治县

2015 年地籍变更数据.

第三章 规划基础数据的采用

一、土地利用基数 长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

3 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24-2010)要求, 在现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将有关地类进行归并或调整所形成的 土地规划用途类别.土地规划用途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一级类

3 个;

二级类

10 个;

三级类中,建设用地分为

14 个,本次基数调整采用的基础 数据是长治县二调数据,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地类转化后的数据,具体如 下:

(一)农用地地类 直接采用二调中耕地、园地、林地等一级地类作为规划农用地中的耕 地、园地、林地;

按照规划用途分类与二调土地分类的对应关系将二调中 坑塘水面、田坎、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等二级地类归并为其他农 用地.

(二)建设用地地类 直接采用二调中村庄、建制镇、采矿用地等二级地类作为城镇用地、 采矿用地,以上归并为城乡建设用地;

直接采用二调中铁路用地、公路用 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等二级地类,以上归并为交通水利用地;

直 接将二调中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作为其他建设用地.

(三)其他土地地类 具体做法:直接采用二调中河流水面、内陆滩涂等二级地类,归并为 水域;

直接采用裸地以及牧草地外的其他草地,归并为自然保留地. 长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

4 2015 年长治县土地利用现状表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面积(公顷) 比例(%) 农用地 耕地 水浇地 5429.55 14.62 旱地 20370.73 54.86 小计 25800.28 69.48 园地 果园 348.04 0.94 其他园地 8.18 0.02 小计 356.22 0.96 林地 有林地 4866.2 13.1 灌木林地 4.91 0.01 其他林地 2259.67 6.09 小计 7130.78 19.2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256.14 0.69 农村道路 1079.32 2.91 坑塘水面 31.43 0.08 沟渠 39.39 3.91 田坎 2439.9 6.57 小计 3846.18 10.36 合计 37133.46 76.99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市 17.15 0.22 建制镇 1174.39 14.76 农村居民点 4942.89 62.11 采矿用地 712.25 8.95 小计 6846.68 86.03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98.04 1.23 公路用地 532.74 6.69 水库水面 340.04 4.27 水工建筑用地 36.81 0.46 小计 1007.63 12.66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04.38 1.31 特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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