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7-08-25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神木市锦泽加气站新建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 神木市锦泽加气站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王铁成 通讯地址 神木市锦界镇沙母河村锦大路西侧 联系电话

15389838588 传真 / 邮政编码

719300 建设地点 神木市锦界镇沙母河村锦大路西侧 立项审批 部门 神木市发展改革局 批准文号 神发改审函[2018]2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F5266 机动车燃气零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03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55 总投资 (万元)

1800 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 74.

5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4.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 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概述 ⑴ 建设项目的特点 随着神木市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车辆呈现 出逐年递增态势,传统车辆使用汽柴油作为原料,在燃烧过程中会排放出 CO、NOx、 HC 等物质严重危害着城市空气质量,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 之一.控制汽车尾气排放的最根本的途径是改变车辆的燃料结构,以LNG 作为汽车燃 料,比汽油、柴油的综合排放量小,环保性能优越,建设完善的城市燃气供应系统,可 减少城市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为此,神木市锦泽加气站在神木市锦界 镇沙母河村锦大路西侧新建

1 座LNG 加气站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储气区(包括 60m3 立式 LNG 储罐

1 台、LNG 潜液泵

1 台、 增压器

2 台、BOG 和EAG 加热器各1 台)、加气区(LNG 加气机

4 台)、站房及其它 辅助设施等.根据现场踏勘及了解,项目已于

2018 年5月开始建设,现已基本建成, 暂未投运.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 违法行 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中的

三、

(二)建设单位主动补交 -2-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 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 因 未 批先建 违法行为受到环保部门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的处罚,或者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而未予行政处罚的,建 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 应当受理 .对照文件精神,本项目暂未受到环保部门作出的处罚,本次评价属补交环 境影响报告表并办理环保手续. ⑵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本)》等有关规定,神木市锦泽加气站新建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表.2019 年1月,神木市锦泽加气站委托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对厂址周围的自 然环境状况进行了详细调研考察和资料收集,根据当地环境特征和项目工艺特点,对该 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做了初步的识别和筛选,确定了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评价 重点及方法,编制完成了《神木市锦泽加气站新建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 ⑶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① 产业政策分析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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