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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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教办函〔2019〕57 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 2019―2022 年 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省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 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省教育 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 ,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 咨询和指导作用, 经研究,决定组建 2019―2022 年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 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组建并领导的专家组织, 为非常 设学术机构,接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 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二)对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教学实验室建设、 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 见和建议.

(三)研究制订专业和课程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或评估)以及本科专 业设置等相关咨询工作.

(五)指导开展课堂教学创新,推进一流课程建设,推进优 质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推动高等学校形成良 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术研讨和经验交 流等工作.

(八)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委员组成

(一)高等学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家.其中,从事 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少于 60%.

(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 家.

四、任职条件

(一)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

3 - 3.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学风 端正,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 时间.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主任委员、副主 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

(二)非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能 力,熟悉行业企业情况,支持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在业内有较高 的知名度.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

五、组建方案

(一)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 副主任委员 3―5 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长

1 人, 秘书长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 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 工作.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部分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省教育厅与省 有关行业部门协商后共同组建.

(三)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方案见附件 1.

六、推荐办法

(一)各本科高校向省教育厅推荐专家,每校推荐同一教学 -

4 - 指导委员会的高校专家不超过

2 人,行业专家不超过

1 人.建议 优先推荐已入选 2018―2022 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的委员以及国家和省 万人计划 教学名师、省优势特色专业负 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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