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7-08-14
公告编号:201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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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证券代码:836102 证券简称:宣燃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宣燃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喜顺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因公 司发展战略调整,决定专注于城镇燃气运营和 LNG 卫星站运营业 务,将公司人力、财力集中于扩展上述主营业务,深圳喜顺能源 有限公司以 LNG 运输业务为主的业务结构与公司发展战略不符, 现决定将深圳喜顺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给上海剑鹤能源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8160 万元人民币, 该定价依据为公司收购深圳喜顺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价格. 深圳喜顺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121,239,222.17 元、净资产为-355,688.22 元,本公司

2015 年经 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14,763,148.43 元,净资产为 276,708,987.54 元,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81,600,000.00 元.交易标的的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均未达到本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的 50%,成交金额亦未达到上述标准.故本次出售事项不 公告编号:201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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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出售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出售事项将提 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出售事项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上海剑鹤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 为上海市宣化路

3 号二层

2410 室,主要办公地点为上海市宣化路

3 号二层

2410 室,法定代表人为胡剑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营业执照号为-,主营业务为能源科技开发、技 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 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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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交易标的名称:深圳喜顺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保发大厦

16 楼G单元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本次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深圳喜顺 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深圳喜顺能源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运输、LNG 贸易,注册资本为

6123 万元人民币,设立时间为

1999 年5月21 日,住所为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保发大厦

16 楼G单元.

2016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121,239,222.17 元、负债总额为 121,594,910.39 元、净资产为-355,688.22 元,2016 年营业收入为 269,101,407.50 元、净利润为 8,074,354.81 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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