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7-08-14
独山县教育局智能录播设备采 购及安装 需求公示内容 项目编号:JHZX2019-002HW 号采购人: 独山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0一九年一月

一、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 规定;

②具有加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

③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 期为采购需求公示发布之日后) (注: 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 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④近三个月(本月为

2019 年1月,则要求

2018 年

10、

11、12 月或

2018 年

9、

10、11 月)依法缴纳税收 证明和近三个月(本月为

2019 年1月,则要求

2018 年

10、

11、12 月或

2018 年

9、

10、11 月)依法缴纳 社保证明(注:若为至截止投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 次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

⑤近三年内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实质性响应条款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工作并安装调试完毕使所有设备正常投入 使用. 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和运行

48 小时后进入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三年,招标 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按照特殊要求质保,且单项设备的质保不得低于原厂质保.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不得以高于最高限价的价格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份数: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光盘或 U 盘)壹份,开标信封壹 份(含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纸质文件正、副本均需用 A4 纸打印装订(胶装)成册,逐页标注页 码并提供目录(图页及图纸、法律文书除外),如单独提供彩页或产品说明书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文件的封面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且投标文件正本每页均须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电子文档表面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上述改动,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相关人员签字. 付款方式:分三年分期付款,具体支付的比例及详细条款等按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无效标、废标 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1.1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打印投标保证金收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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