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7-08-12

(一) 申请人

1 申请人: 苏州市罗森助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祥根 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铜罗镇 邮编:

215237 案件联系人: 王凯 联系

电话: 0512-63883322

(二)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 反倾销调查申请人全权代理律师: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吴必轩 律师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4 号东方梅地亚中心 A703 邮编:

100026

电话: 010-85570270 电子邮件: wubixuan@hiwayslaw.com 为申请反倾销调查之目的,申请人授权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为其全权代理人,参与题述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及调查工作,具体代理权限见

1 附件 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反倾销调查申请书 公开版本

2 授权委托书

2 .根据上述委托,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本所吴 必轩律师处理与本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3 .

(三) 申请人和国内产业的产量 表1. 申请人同类产品的产量以及占国内产业总产量的比例

4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上半年 申请人产量(吨) 【100】 【80】 【62】 【31】 国内总产量(吨) 4,201 3,362 2,587 1,313 申请人产量所占比例 【95%-100%】 【95%-100%】 【95%-100%】 【95%-100%】 申请人同类产品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超过 50%.根据《反倾 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的规定,申请人有资格代表国内产业提出本次反倾销调 查申请.

(四) 国内产业的基本情况 邻氯对硝基苯胺(英文名:Ortho Chloro Para Nitro Aniline OCPNA ) 是一种苯胺衍生物中间体,是合成分散染料、颜料和农药的重要中间体.在中 国市场,邻氯对硝基苯胺主要用于制造分散染料和防治血吸虫病的特效药―― 氯硝柳胺.该产品还可用作医药的中间体,在这方面有较好的市场潜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从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国内染料行业的发展拉动了 市场对邻氯对硝基苯胺的需求.当时国内市场完全由进口产品垄断,进口主要 来自于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国家.90 年代中期,申请人苏州市罗森助剂有限公司 (下简称 罗森 )首先在国内成功研发邻氯对硝基苯胺并开始投放市场,填 补了国内产业的空白.2000 年以后,罗森又推出了高纯度干品邻氯对硝基苯 胺,满足了下游产业对高品质中间体的需求.罗森采用先进环保的氨解法生产 工艺,对反应后的原料重复利用,不产生难以处理的硝酸和硫酸废液,不排放 固体废料和富含有机物的废水,成品不含二f英(控制在 1ppb 以内).由于邻

2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3 附件 3:代理律师指派书和律师执业证明

4 附件 4:关于中国邻氯对硝基苯胺生产和进口情况的说明;

此处【】内为申请人同类产品产量 及其占国内产业总产量的比例数据,属于商业秘密,故申请保密并以指数和范围的形式表示. 反倾销调查申请书 公开版本

3 氯对硝基苯胺是一个市场容量较小的产品,国内供需基本平衡,加之罗森的产 品已经获得了市场的普遍认可,因此没有其他国内企业投入规模化生产,国内 产业并未出现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的局面,产业得到了理性、健康的发展. 自20 世纪

90 年代末开始,全球有机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业逐渐由欧美等 国家和地区向亚洲转移,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中国和印度为核心的生产和贸易中 心.随着这一变化,印度和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中间体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 在与中国产业的竞争中,印度政府和企业采取了不公平的贸易手段以获得 竞争优势.印度政府通过名目繁多的补贴政策扶持本国的中间体产业,这些补 贴绝大部分与出口业绩直接挂钩,对公平贸易的扰乱作用最为严重.而印度企 业则一方面以反倾销为手段打压中国产品对印度的正常出口,另一方面却将获 得补贴的印度产品大量低价倾销到中国市场. 在苯胺系中间体(邻氯对硝基苯胺是其中一个细分产品)这一产品领域, 印度企业一直采取颇具进攻性的竞争策略.2010 年,印度 AARTI 公司申请对 原产于中国的对硝基苯胺(PNA)发起了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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