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7-08-0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在审阅和了解相关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等情况后,对本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相关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二、相关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相关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聘任肖鹏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侯向京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聘任王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杜文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该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 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此类交易及对关联人不形成依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造成重大影 响. 独立董事:陈东、张述华、杨光裕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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