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7-07-24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推荐主办券商 二零一五年十月

1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并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由贵公司发来的 《关于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反馈意见》 (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 已收悉.

我们对反馈事宜进行了认真核实,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煤院股份 、 公司 )、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 、 主办券商 )项目组以及北京市盈 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律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 会计师 )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 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 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主办券商推荐报告》的 修改和补充,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反 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等申报文 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现就 《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2 目录

一、公司特殊问题.3

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

79

三、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

79 3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子公司. (1)请公司按照《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 问题的解答

(一) 》的有关要求披露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与子公司的业务分工及合作模式;

(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 报告期内子公司合法规范经营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公司按照《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 》的 有关要求披露子公司的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子公司的业务 分工及合作模式 经核查郑煤院股份子公司的营业执照、业务资质,并访谈子公司管理层,郑 煤院股份与其报告期内存在的子公司包括康飞机电、天泰工程、华宇工程、融智 工程、天泰检测,其业务分工及合作模式如下: 康飞机电的主营业务为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建材的 采购与销售, 主要为母公司郑煤院股份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设备、 材料采购服务. 天泰工程的主营业务为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主要包括安全评价咨询服务 和职业卫生技术咨询服务,与母公司郑煤院股份无业务合作. 华宇工程的主营业务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主要为其他公司及母公司郑煤院 股份提供工程预算和决算服务. 融智工程的主营业务为工程造价咨询, 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 已于

2015 年4月8日完成工商注销. 天泰检测的主营业务为安全生产设备的检测检验,主要客户为采矿企业,与 郑煤院股份无业务合作,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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