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7-07-23
如 阁下对本通函的任何部份或对应采取的行动存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持牌证券商、 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 阁下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阁下应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 代表委任表格立刻交予购买人或受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持牌证券商或其他代理人以 转交给购买人或受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内容所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0) (1)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 建议提供担保(3) 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 报酬、工作补贴)标准(4) 建议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本公司谨定於2019年6月25日 (星期二) 上午9时30分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 广场会议室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7页至第9页. 如 阁下欲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阁下须按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及 交回表格.H股持有人须最迟於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以专人送 递、邮寄或传真方式将填妥之代表委任表格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填妥及交回代表 委任表格后, 阁下届时仍可亲自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但在此情 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已撤销. 如 阁下拟亲身或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东大会,须於2019年6月4日 (星期二) 或之前将填妥的回 执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C i C 页次 定义

1 董事会函件

1 序言.3

2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

3 建议提供担保

4 4 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 (报酬、工作补贴) 标准

5 5 建议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5 6 年度股东大会

5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7 C

1 C 於本通函内,除文意另有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普通股,有 关股份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卖 「年度股东大会」 指 拟定於2019年6月25日 (星期二) 召开的本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不时之修订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其H股和A股分别在香港联交所 (股份 代号:390)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份代号:601390) 挂牌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境外上市外 资股,有关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买卖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2019年5月7日,即刊印本通函前确定其中所载若干 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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