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7-07-21

6 ― 2. 《新烟台啤酒产品经销合同》 兹提述本公司於

2012 年 2月

10 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烟台啤酒根 《原烟台啤酒 产品经销合同》 之持续关连交易,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於2015年2月3日,本公司与烟台啤酒签署 《新烟台啤酒产品经销合同》 ,期限为自2015 年1月1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合同详情 《新烟台啤酒产品经销合同》 之详情概述如下: 日期 :

2015 年 2月 3日 交易双方 : 烟台啤酒 (卖方) 本公司 (买方) 合同期限 : 2015年 1月

1 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交易性质 : 买方向卖方购买烟台啤酒产品 主要条款 : (i) 本公司享有所有烟台啤酒产品的独家经销权;

(ii) 烟台啤酒按照本公司或其指定的销售公司的要求生产并向本 公司或其指定的销售公司销售其所订购的烟台啤酒产品;

及(iii) 本公司或其指定的销售公司作为烟台啤酒产品的独家经销 商,并对该独家经销权具有独占性且不受地域围的限制. 烟台啤酒保证,不会与除本公司或其指定的销售公司之外的 任何第三方签署与 《新烟台啤酒产品经销合同》 项下的任何事 项构成竞争或冲突的任何合同或协议,不得自行销售或委托 除本公司或其指定的销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销售烟台啤 酒产品,但烟台啤酒董事会批准同意生产的产品除外. ―

7 ― 产品定价 : 烟台啤酒产品的定价参照以下原则: (生产成本 +费用 +税金) * (1+不高於10%利润) * (1+增值税率) 本公司与烟台啤酒应根陨显蚨,并根谐∏榭鲈诓桓 於以上以上定价原则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并应在确认每 月交付的烟台啤酒产品品种及数量后的次月月底前向烟台啤酒支 付相应货款. 先决条件 : 本公司已符合 《上市规则》 内有关持续关连交易之有关规定为本公 司履行 《新烟台啤酒产品经销合同》 项下的义务之先决条件.如实 际交易额超出已披露的交易上限,则超额的交易金额须经本公司 另行批准. 预计年度上限 预计根 《新烟台啤酒产品经销合同》 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金额如下: 年度上限 (人民币)

2015 年 1月1 日至12月31 日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