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07-10 |
责任限额 保险人就每一司乘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的每人责 任限额;
保险人就每一司乘人员财产损失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的每人 责任限额的 5%;
对于每次事故,保险人就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赔偿金额不超过 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的累计责任限额的 5%,但在保险期限内该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 过该累计责任限额的 30%. 在保险期限内, 保险人在本附加险项下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对应 的累计责任限额. 其他 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之处,以附加 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