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编制日期:2018 年10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 项目名称:纸箱车间技改 建 设单位 : 四川金鼎印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豪分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 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纸箱车间技改 建设单位 四川金鼎印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豪分公司 法人代表 焦蓉 联系人 韩璐 通讯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中伙铺村 联系电话

18283069157 传真―― 邮政编码

646015 建设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业园区 立项 审批部门 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2018-510502-22- 03-269886]JXQB-0112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C2231) 占地面积 (亩) 47.383(全厂)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8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9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0.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2018 年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泸州位于中国四川省东南部,是川南城市群的中心,地处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是 中国著名的酒城,出产闻名遐迩的名酒泸州老窖和郎酒,对酒瓶外包装需求量极大.四 川金鼎印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豪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主要从事经营酒类包装的设计与制 作. 随着区域白酒行业的飞速发展,包装印刷市场的前景更为广阔,酒类包装的需求量 日益增长.现有的纸箱车间部分设备陈旧,生产效率降低,现有包装纸品生产线满负荷 运行状态下生产产能不足设计产能的 60%,因此,决定对现有纸箱车间进行技改,拟新 增一条

2200 型七层瓦楞纸板制造机替换原有

1800 型纸板生产线,新增一台全自动高速 水墨五色印刷机、一台全自动平压平清废模切机、一台全自动钉粘箱一体机.技改后纸 箱车间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变,年产量为

4000 万口纸箱.项目已取得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 局备案(川投资[2018-510502-22-03-269886]JXQB-0112 号),项目符合《泸州市城市总 体规划》(2010-2030)、《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一期规划环评》,并取得另园区管委会说 明文件显示,项目符合园区发展规划.

4 现有厂区主要建设有一条包装纸品生产线和一条注塑包装生产线.纸箱包装生产线 已于

2015 年办理环评手续,并取得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泸州市金鼎印务有限公司金 豪分公司包装纸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市环建函[2015]137 号)、 于2018 年3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四川中环[2018]验003 号);

注塑包装生产线于

2018 年7月办理环评手续,已取得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泸州市金鼎印务有限公司金豪分 公司注塑制造酒类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泸市环建函[2018]90 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 院第

682 号令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确认该项目应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四川金鼎印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豪分公司委托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受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 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根据建设地区环境调查,结合该项目的污染特征和工 程分析,并按有关技术规范和依照有关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编制完成 《纸箱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待审批后作为环保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及项目开 展环保设计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 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 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的鼓励、限制及淘汰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属于允许类项目.另外,项目采用的工艺、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所规定的限制、淘汰类工艺及设备.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

三、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 根据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项目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具体见下 表:

5 表1-1 项目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 限制内容 项目特征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改生产,不进行新增用地.区域环境 属于典型的城市生态环境,无天然林及珍稀植被;

区域内生物 多样性程度较低,无珍稀动物.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环保要 求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监测显示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大气、水、噪声环境均满足 环境质量要求.经后文影响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建设对环境影 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现状.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环保要 求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主料为纸浆、水性油墨等,属于无毒无害物质;

本项目所 使用的能源主要是电能,均属清洁能源.不使用矿产资源. 符合环保要 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 单1.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允许类项目,工艺、设备均不属于限制、淘汰类工艺及设备. 2.泸州市酒业集中发展区一期功能定位为: 以酒类和果饮类工业 为龙头、各种配套工业门类齐全、基础设施现代化的产业集中 发展区.本项目属于酒类包装项目,属于酒类配套产业,符合 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引入项目门类要求,符合泸州市酒业集中 发展区规划.不属于负面清单内 符合环保要 求 由上表分析,项目不属于 三线一单 限制范围.同时,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 于2018 年5月20 日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 [2018-510502-22-03-269886]JXQB-0112 号. 综上,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四、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1 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四 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7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7]102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治 理明确要求 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 治, 完善涂料、 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 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 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2017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中指出 以 石油炼制、有机化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包装、家具制鞋等行业为重点,开展 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工作.石化行业企业全面实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加强涂料涂装 使用行业的 VOCS 污染控制,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执法 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力争年底全省 VOCS 排放量下降 2%以上. 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 UV 光解催化

6 氧化设备,再经活性炭处置后经现有排气筒(H=15m)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2)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 号)、《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 政府令第

288 号)的符合性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 号 )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要求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 氮氧 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综 合管理,提高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根据《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8 号) , 生产、 销售、 使用含 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 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规定的限值标准.石化 、有机化工、电子、装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及其他工业涂装等产生含 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企业, 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或者溶剂,建 立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及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台账;

使用挥发性 有机物应当在密闭环境中进行作业,并安装污染治理设备和废气收集系统,保证其正常 使用. 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 UV 光解催化 氧化设备,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经现有排气筒(H=15m)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3)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 年)》的符 合性分析 《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出:以改善环境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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