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7-07-10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17―074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补偿款及政府补助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一、获得补偿款及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1、根据《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莲花健康申请拨付三宗土地征收补偿款及 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报告的批复》(项政文 [2017]81号)文件,项城市人民 政府决定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拨付三宗土地 征收补偿款和一宗土地附属物补偿款8396.57万元和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 1193.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项城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要求,为盘活城市存量土地,更好地落 实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4款、《国务院 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精神,项城市人民政 府下发项政土【2016】6号文件《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 收回位于商城北路东、 四精制北、 一水厂南 (原饲料公司) 68,839平方米 (折合103.26亩)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销公司原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第九宗地,图号为02-82-Ⅰ-Ⅲ、地号 为Ⅰ-5A、莲花大道北、四精制东、化肥厂西(原麸酸厂)28,397平方米(折合 42.6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公司原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第 十三宗地, 图号为02-82-Ⅰ-Ⅲ、 地号为Ⅰ-5A、 项城市商城北路东、 饲料公司北、 驸马沟南 (原一水厂) 31,493.33平方米 (折合47.24亩)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销公司原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第十九宗地,图号为02-82-Ⅰ-Ⅲ、地 号为Ⅰ-5A.详见公司2016年7月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政府收回三宗国有土地使 用权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61). 根据河南宏大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豫宏【2016】估字第 P03 号),上述三 宗土地估评估总地价为 4,685.75 万元;

根据河南广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豫广 【2017】估字第

122 号) ,与三宗地交集的一宗地上附属物评估价值 3710.82 万 元及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 1193.43 万元.根据项政【2011】73 号文件精神, 征地补偿及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用于解决企业职工问题的规定, 对公司拨付三 宗土地征收补偿款和一宗土地附属物补偿款 8396.57 万元和土地出让金政府净 收益 1193.43 万元.

2、根据《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莲花健康申请拨付二宗土地附属物补偿款 报告的批复》(项政文 [2017]82号)文件,项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公司拨付二 宗土地附属物补偿款4050.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项城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要求,为盘活城市存量土地,更好地落实 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 条第

4 款、 《国务院关 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2008〕3 号)文件精神,项城市人民政府 下发项政土【2016】6 号文件《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收回位于莲花大道北、四精制东、 化肥厂西(原麸酸厂)28,397 平方米(折合 42.60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销公司原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第十三宗地,图号为 02-82-Ⅰ-Ⅲ、地 号为Ⅰ-5A、项城市商城北路东、饲料公司北、驸马沟南(原一水厂)31,493.33 平方米(折合 47.24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公司原领取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书的第十九宗地,图号为 02-82-Ⅰ-Ⅲ、地号为Ⅰ-5A.详见公司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