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7-07-01
(上接D357 版)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7.

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96,818,165.31 46.50% 208,307,895.93 43.56% 7.4.8.1.2 债券交易无.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00 100.00% 2,611,000,000.00 100.00% 7.4.8.1.4 权证交易 无.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21,465.15 46.50% 327,926.16 44.81%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3,997.51 43.56% 193,997.51 43.56% 注: 上述交易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 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 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 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 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64,184.22 935,655.9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57,802.22 281,476.9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 支付的托管费 144,030.71 155,942.67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 含回 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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