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7-06-24
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皖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陈新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 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新先生辞职后将继续 在公司担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新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因陈新先生目前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期 限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为准. 我们认为陈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 一致,陈新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也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关于总经理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周发展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周 发展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周发展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2 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我们认为周发展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披露原因与实际情 况一致,周发展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 常进行.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廖凯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之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 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 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同意聘任廖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汪博涵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之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 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 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同意聘任汪博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结淼 张瑞稳 罗守生

2019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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