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7-06-23
恒源煤电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1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摘要) 保荐机构 二五年十二月 恒源煤电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2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 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 解决相互 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 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 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本公司非流通股均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 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需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存在无法获得表决通过的可 能.

3、截至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无全 部或部分被冻结、质押或其他问题之情形.

4、无其他可能影响改革方案实施的因素. 恒源煤电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3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为获 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作对 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后,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10元(税前),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得分 红现金按非流通股每10股转送3元给流通股股东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现 金部分,流通股股东所得现金对价共计3,672万元,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现 金对价约为5.56元,折合成股份约为每10股可得0.77股(按全流通后公司股票理 论市价7.20元计算);

同时,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安排1.8股作为股票对价.现金对价和股票对价合计相 当于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安排约2.57股对价. 上述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以获得1.8股股票,并获得现金15.56 元(按照财税[2005]102号、财税[2005]103号文,流通股股东所获现金分红部份 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所送股份及现金免 征所得税及印花税).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 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皖北煤电集团, 在前项规定期满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本次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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