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7-06-18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津)环准〔2018〕251 号 重庆金九地机械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2018 年6月8日,重庆市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 编码:2018-500116-36-03-033106)同意该项目备案.项 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江津区珞璜工业园 B 区,租 赁重庆腾德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的标准厂房, 建筑面积约 1070m

2 , 建设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线

1 条,建成后可年产汽车零部件约

150 万件,项目总投资

1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9.5 万元.建 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实、科学、全面、系统的对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可能产生 的影响、危害或污染进行预测、评价和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 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侵权责任和连带责任.重庆金九地 重庆金九地 重庆金九地 重庆金九地 机械有限公司 机械有限公司 机械有限公司 机械有限公司为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的建设单位, 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 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的主体单位;

重庆市恒德 重庆市恒德 重庆市恒德 重庆市恒德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通用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主要 污染因子执行以下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化学需氧量 0.037 吨/年、氨氮 0.004 吨/年;

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 区要求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的主要污染 因子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 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见附件.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 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 良后果.

(一)做好废水处理工作.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 流,污水管网应使用专用管道,并标识清晰.项目产生的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 后和生活污水一起依托腾德公司标准厂房已有生化池处理处理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区污水管网, 排入珞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加强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 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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