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7-06-16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anhua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03) 内幕消息 控股股东出售股份 本公告乃由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愀哿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获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隆鑫控股」) 知会,彼已於2018年12月24日出售本公司合共7.7亿股内资股,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 16.74%.其中,出售2.8亿股内资股予深圳金陵华软鑫泰投资合夥企业(有限合夥)(「受让 方一」),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6.09%;

出售2.7亿股内资股予北京道扬正德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受让方二」),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5.87%;

出售2.2亿股内资股予重庆 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三」),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78%.就董事於 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受让方

一、受让方二及受让方三均为独立於本公 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於股份买卖完成后,隆鑫控股将直接持有本公司432,188,780股内资股,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 股本约9.40%,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张国祥 中国重庆,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国祥先生、王大勇先生及崔巍岚先生;

本公司非执行董 事为涂建华先生、段晓华先生、刘骄杨女士、刘廷荣女士、王芳霏女士、冯永祥先生及刘博霖 先生;

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白钦先先生、邓昭雨先生、钱世政先生、吴亮星先生及袁 小彬先生.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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