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7-06-16
陕国投?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4 年第二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报告书 尊敬的受益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10 月29 日设立了"陕国投・广西 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用途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 "本信托" ) .

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的管理、 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就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2014 年3月31 日至

2014 年6月30 日)的管理情况向您做如下汇报.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13 年10 月29 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 140,000 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4 个月,不可提前还款.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 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为 7421010186800013180.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回购人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对重庆 高新区管委会的应收账款收益权,信托资金用于"重庆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一期工 程项目" 与 "含谷标准厂房项目" 的开发与建设, 以及补充回购人运营流动资金. 受托人以回购人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回购款和回购溢价款作为 信托利益的来源, 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 利益,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及时正常的接收、关注了交易各方的有关信息,未 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无重大变化.

3、回购人为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市 政府任命文件在融资期内进行了更换,由姚斌变更为夏卫.

4、 回购人于

2014 年4月25 日发行了人民币 2,300,000,000.00 元的公司债 券,债券期限

7 年,按年付息.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本季度应收回购溢价款 28,686,222.22 元, 回购人已于

2014 年6月19 日将 28,686,222.22 元汇入信托专户.截止

2014 年6月30 日,信托专户余额为 13,075.36 元.

六、结论 本信托计划运行情况稳定.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 件的规定,勤勉尽职,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声明:受托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愿就本报告所载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如果您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服务热线:023-6712537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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