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7-06-16
公告编号:2017-012

1 证券代码:871252 证券简称:必安必恒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变更律师事务所公告

一、公司律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原定为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详见公司 于2017 年4月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披露的《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6) .由于合作关系调 整,现聘请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见证律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除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变更之外,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股前登记日、 登记方法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所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12

2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

三、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所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工作造成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盈利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此次会议见证律所 变更给广大股东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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