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7-05-28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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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券代码:839023 证券简称:慧居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中石化新星双良地热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新 星")拟向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投资集团" )借款人民币

1800 万元,按山西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 签订《财政投入经营性领域项目资金电力需求侧项目特别流转金 投资协议》,协议中,双方同意采取特别流转金扶持方式,期限 为三年,中石化新星应当自山西投资集团投资全部到位起三年后 十日内一次性向山西投资集团归还特别流转金.为确保债务人的 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太原市再生能源供 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公司")愿意向债权人按持股比例 为中石化新星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本次 担保无反担保.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中石化新星为本公司下属太原公司持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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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40%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慧居科技江苏能源系统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山西双良再生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西双良")51%的股份,山西双良持有太原公司 100%的股份.故, 中石化新星为本公司所控制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宝山在中石化新星任董事.以上关联关系,在公司挂牌前《公开 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披露.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1月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中石化新星双良地热能热电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宝山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本次担保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姓名/名称):中石化新星双良地热能热电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住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洛街再生能源供热公司 研发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师振贵 注册资本(如适用):60,000,000.00 元

(二)被担保人信用状况(法人机构适用) 单位名称:中石化新星双良地热能热电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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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用等级:无评级 资产总额:350,666,489.78 元 负债总额:285,603,792.63 元 净资产:65,062,697.15 元 营业收入:49,976,064.15 元 税前利润:6,417,649.11 元 净利润:4,978,614.31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 满之日起二年 (3)担保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 流转金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执行 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太原公司为中石化新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中石化新星正 常经营需要,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保障盈利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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