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7-05-03

107 年11 月15 日(星期四)前将报名表件以挂号邮寄至本校招生委员会. 受理 报名 时间 1.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

107 年10 月16 日(星期二)上午

9 时至

107 年11 月15 日(星 期四)下午

4 时止. 2. 请考生注意:107 年11 月15 日(星期四)为网路报名收件最后截止日(以邮戳为 凭). 3. 报名后,可上网查询报名状态,进入本校首页点选「招生报名系统」→考生登 录→已报名考试查询. 报名费 1.一般生:新台币壹仟参佰元整 2.佛光大学毕业生(含应届毕业学生):新台币陆佰伍拾元整 3.低收入户考生:免费(须附证明) 报考二系(含)以上,第二个系以上免收报名费. 缴交 报名费 一般生:报名费 1,300 元整. 1.网路报名完成后,系统赋予每人一组「银行缴款帐号」(转帐帐号共

13 码), 至自动柜员机(ATM)、跨行汇款或临柜缴款等方式缴交报名费. 银行:合作金库宜兰分行(银行代号 006) 户名:佛光大学 帐号:013205-XXXXXXX(列於个人报名表上) 2.请勿使用他人缴款帐号缴费,缴费前请确认缴款帐号与考生本人之报名表件上所 列缴款帐号一致. 3.缴费后交易明细表或收胱孕辛舸姹覆. 4.缴费期间:107 年10 月16 日(星期二)起至

107 年11 月15 日(星期四)止. -

2 - 佛光大学及技职策略联盟学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学生)报考者, 报名费

650 元整 (优惠 50%). 1.网路报名时,务必於「考生基本资料」选择是否为佛光大学学生及填入学号. 2.现金缴费:请至本校云起楼

1 楼出纳组缴费(缴费收胗氡砑型). 3.ATM、跨行汇款或临柜缴款. 低收入户考生,免缴报名费. 凡属台湾省各县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台中市政府、台南市政 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金门县政府、连江县政府所界定低收入户之考生,得免 缴报名费,办理方式如下: (1)请备妥前开各地政府或其依规定授权乡、镇、市、区公所开具之低收入户证 明文件(非清寒证明或中低收入户证明)正本一份,并於证明文件空白处注 明考生姓名、报考系所组别及联络电话. (2)考生邮寄报名表件时,应将上述证明文件正本一并寄缴. (3)若经审查资格不符、证件不齐者,须於通知补缴费用三日内缴交报名费. 其他 1.网路填列报名表,若输入之字码系统无法显示或辨识时,请自行以红色原子笔直 接注明於报名表件(报名封面及报名表等)上. 2.请考生先确认报考资格,如有疑义请洽本校招生事务处,若资格不符者,请勿报 名. 3.考生报名资料仅作为招生及相关统计研究使用,其余均依照「个人资料保护法」 相关规定处理.

二、邮寄报名表件日期:107 年11 月15 日(星期四)前以限时挂号邮寄至

26247 宜 兰县礁溪乡林美村林尾路

160 号「佛光大学招生委员会」收(邮戳为凭,逾期寄 件不予受理).【考生如欲亲自送件者,可於报名期间之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定 假日除外)早上 8:30- 12:

00、下午 1:30- 4:30,至本校云起楼

1 楼(105 室)出纳组之文书处加盖收件日期戳后,再送至

2 楼211 室招生事务处收件】

三、报名表件:

(一)报名正、副表各乙份:(请贴妥照片、身分证影本,并以 A4 白纸列印,勿装订) 1.最近两个月之同式脱帽正面半身照片

2 张,分别黏贴於报名正、副表. 2.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印本乙份,请黏贴於报名副表. 3.确认资料无误后於签名栏亲自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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