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7-04-17
股票代码:

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 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编号: 2015-06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087号)文件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名特定发行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005,21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19,541,386.7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985,668,613.21元. 2015年11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5 号) .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 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修订)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已于2015年12月9日公告了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详见公司2015-066公告) ;

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 )和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西煤层气"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15年12月10日,山西天然气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余额(元)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太原长风支行

145487711608 750,000,000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行

20000023071400008134783 200,000,000 截止2015年12月18日,山西天然气完成对山西煤层气增资2亿元事项,山西 煤层气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余额(元) 山西煤层气 (天然气) 集输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行

20000024013300008654586 200,000,000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一: 甲方: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支行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二: 甲方: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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