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7-04-10
司力达律师事务所 基础设施 、 能源和自然资源 Detail from Early Morning by Trevor Bell 香港 中国 亚太区 司力达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领先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在全球各 地提供企业、商业和融资方面的法律服务.

我们将卓越的法 律专业技能、对商业事务的领悟,以及处理法律问题务实、 创新的工作模式融汇贯通,为客户提供最优质、专业的法律 服务. 我们在亚洲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1974年就成立香港办事处, 并于2009年成立北京办事处.我们拥有在香港、中华人民共 和国和其它亚太地区的各种交易提供法律服务的广泛经验. 我们为亚洲的基础设施、能源和自然资源客户各种各样方面 的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包括项目、合并和收购、所有形式的 融资、竞争及监管、税项、商业、贸易、建造、运营和保养 合约以及一般商业和公司意见. 我们的业务实践可分为三个主要范围: ? 基础设施-铁路和道路、港口和机场、物流、水源和废物 管理 ? 能源-电力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和天然气 ? 采矿和矿产行业-煤、金属和矿产. 就每个地区项目而言,我们利用与亚洲领先的独立律师事务 所建立的长久关系.这汇集了相关国家的人员,为该项特定 交易提供最佳的法律意见.这也使得我们有能力提供顶尖 的、缜密周到兼最优质的泛亚洲及全球法律意见. 我所获得《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 2014年能源和基础 设施指南的推荐. 这家以服务质量而享誉业界的顶级律 师事务所确实名不虚传.律师们的执业 领域非常广泛,而且始终 以客户为中 心. 一名客户说 司力达律师事务 所正是您所期望的…..他们为最繁复的 交易提供最佳法律意见,并由一些最优 秀的律师提供的最优质法律意见.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亚洲》 基础设施 C 铁路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C 我们曾为香港铁路有限 公司(港铁)提供法律意见.港铁是我所一名长 期客户并且是我所香港办事处的首批客户之一. 我所曾就港铁的多项基础设施及其它项目提供法 律意见,部分项目被认为是香港最重大的基础设 施项目. 法律及监管制度 ? 我们就香港的铁路成立法律和监管制度方面 为港铁提供法律服务,并积极参与构成香港 铁路监管制度的所有相关法律和附属法例的 起草工作,包括与香港政府运输及房屋局的 法律起草部门紧密合作并成为参与立法团队 的一个组成部分. 铁路项目 我们就以下铁路项目为港铁提供法律服务: ? 香港线 C C 将军澳线: 全长11.9公里的将军澳线设有8 个车站并连接港岛东部与九龙东部. C C 迪士尼线: 全长3.3公里的迪士尼线设有2 个车站并是全球迪士尼主题公园的首条专 用铁路线. C C 观塘线延线: 全长2.6公里的观塘线延线 将港铁的观塘线由油麻地站经何文田伸延 至黄埔 C C 南港岛线(东段): 全长7公里的南港岛线 (东段)设有4个车站以及1个维修车厂并连 接金钟与香港南区 C C 西港岛线: 全长3公里的西港岛线设有3个 车站并将港铁的港岛线伸延至香港西区. 该项目也包括建造多个社区设施. C C 沙田至中环线(沙中线): 全长 17公 里的沙中线设有10个车站以及6个新的转 车站,是横过维多利亚港由大围至金钟的 战略性铁路线.沙中线是香港最大型的基 础设施项目(以成本计约800亿港元), 并预计在整个建造期间创造超过15,000个 职位. C C 广深港高速铁路(高铁): 全长26公里的广 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由香港西九龙行走 至香港和中国边境.高铁将会连接至中国 的高速铁路网.该项目将会提高香港作为 中国大陆南面门户的角色,让乘客往返香 港与北京之间.高铁是香港规模第二大的 基础设施项目. 该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区内一些最顶尖的客户处理一些最顶尖的交 易. 2013年《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亚洲》 ? 中国线 C C 北京: 港铁拥有 49%权益的北京京港地 铁有限公司,经营北京地铁4号线(全长 28公里及设有24个车站)以及北京地铁大 兴线(全长22公里及设有11个车站,是北 京地铁4号线线的伸延线).北京地铁4号 线和北京地铁大兴线均根据30年的专营 权营运.2012年11月,北京京港地铁有限 公司与北京市政府签订了一项专营权协议 营运北京地铁14号线,该地铁线全长47.3 公里并设有37个车站.我们就结构事宜及 其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责任为港铁 提供法律服务. C C 深圳: 2010年7月1日,港铁通过港铁的全 资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赢 得专营权营运深圳地铁龙华线(4号线). 深圳地铁龙华线(4号线)全长20.5公里并 设有15个车站. C C 杭州.港铁于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拥有 49%权益,根据一项25年的专营权营运杭 州地铁1号线.杭州地铁1号线全长48公里 并设有31个车站. ? 国际线 C C 斯德哥尔摩地铁: 2009年11月,港铁赢得 专营权营运斯德哥尔摩地铁,为期8年. 斯德哥尔摩地铁全长110公里并设有100车站CC墨尔本地铁:2009年11月,港铁通过 METRO TRAINS MELBOURNE (MTM)赢得专 营权营运墨尔本地铁,为期8年.MTM是 一个由铁路与建筑公司组成的财团,港 铁于MTM拥有60%权益.墨尔本地铁全长 390公里并设有217个车站. C C 伦敦地上铁: 2009年11月,港铁赢得专营 权,通过London Overground Rail Operations Limited (LOROL)营运伦敦地上铁,为期7 年.港铁公司拥有LOROL的50%权益.伦 敦地上铁全长125公里并设有57个车站. 司力达律师事务所以法律意见的质量、交易的复杂程度以及客户的素质闻名,并且在香 港保留了人数不多但充满活力的团队.该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广泛的业务实践领域方 面工作,让客户从多个范畴专家的专业知识中获益. 2013年《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亚洲》 该律师事务所吸引了市场上部分最著名的交易.该所律师事务所对企业 和资本市场发售采取了整合方针,其利用了本身卓越的公司声誉,向客户 提供全面的服务. 2013年《钱伯斯亚洲》(资本市场: 亚太区) 港口和机场 ? 港口 C C 向香港联合船坞有限公司提供有关一般竞 争的法律意见. C C 为Maersk FPSOs,就出售Maersk Peregrino(一搜浮式生产储油轮, 位于 巴西离岸位置)给挪威国家石油公司与中 化集团组成的合资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C C 为日本邮船,就其与Hutchison Port Holdings Group进行股份互换提供法律意 见,有关股份互换涉及把位于阿姆斯特 丹的Ceres Terminals Europe 的控股权益 交换为位于鹿特丹的European Container Terminals的少数权益. C C 为太古集团,就出售其位于深圳蛇口集装 箱码头第一及二期的权益提供法律意见. C C 为东方海外(国际),就其以23.50亿美元 现金出售其码头部门给Ontario Teachers的 退休金计划委员会以及承担6,000万美元 的债项提供法律意见. C C 为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就其于紧接大连港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前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战略性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C C 为Dubai Ports International,就以总现金 代价11.5亿美元,向美国航空运输和铁路 开发商CSX Corporation购入环球货柜码头 的全球集装箱码头和物流业务有关的法律 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环球货柜码头随后 行使优先购买权,以2亿港元收购于香港 集装箱设施亚洲货柜码头有限公司的额外 权益. ? 机场和航空 C C 为香港机场管理局,就香港机场建议进行 私有化及就机场规例提供法律意见. C C 为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HAECO)(一家 为商用飞机提供维修和维护的领先供货 商),就HAECO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之间 成立合资公司,以就飞机部件的维护和管 理提供存货技术管理服务提供法律意见 C C 为太古集团,就以下各项提供法律意见: C C 以总代价10.13亿港元,向中信泰富收 购国泰78,676,891 股国泰股份. C C 就向国泰航空公司进一步收购HAECO 的股份 ,以及太古集团与HAECO随后 就于HAECO余下的股份进行强制性现 金收购建议提供法律意见. C C 为MalaysianAirportsHoldingsBerhad(MAHB), 就建议向GMR Group收购于?stanbul Sabiha G?k?en Uluslararas? Havaliman? Yat?r?m Yap?m ve ??letme A.?.(管理Sabiha G?k?en机场业务 的公司) 的40%股权以及LGM Havaliman? ??letmeleri Ticaret ve Turizm A.? (在Sabiha G?k?en机场设立及管理酒店、休息室、餐 饮设施的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这所知名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在企业和并购领域拥有悠久的卓越声誉,并在香港和北京拥有杰出的企业团 队.这团队进行的工作持续维持最高质量并涵盖海外及国内客户范围广泛的各行各业.这团队获得客户积 极的赞赏,客户们均重视他们所获得始终如一的高质素法律意见. 2013年《钱伯斯亚洲》 (企业及私募股本:亚太区) 能源 为PPT Exploration and Produc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 (PTTEP)(泰国的国家石油开采和生产公 司以及是亚洲其中一家最大型的石油和天然气 生产商),就Cove Energy (一家另类投资市场 公司)约11.2亿英镑的建议现金要约提供法律意 见.Cove Energy是一家专注于非洲的石油和天然 气勘探商. 为华润燃气控股,就70.09亿美元建议与华润电 力控股合并,组成华润集团旗下一个能源集团提 供法律意见.合并后的集团也成为在香港上市并 专注于中国大陆的五大能源公司之一,而按华润 电力与华润燃气的总市值计,是在香港上市并专 注于中国大陆的最大型能源公用设施公司. 为华润励致, 就其以总代价约38亿港元(4.88亿 美元)向其母公司华润集团收购华润燃气控股有 限公司提供法律意见.该项收购以认购价每股供 股股份3.42港元按华润励致每股现有股份获发四 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的供股提供资金. 为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新能 源),就: ? 其以2.69亿美元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配 售新股,把中国电力新能源经扩大股本的 29.05%给予中国长江三峡提供法律意见. ? 其发行人民币5亿元(7,670万美元)以人民计值 的担保债券提供法律意见.中国电力新能源 主要从事在中国开发清洁能源. ? 其以人民币5.04亿元(约7,400万美元)收购中 电大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大丰风力) 提 供法律意见. 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就: ? 其以总代价人民币45亿元(约6.5亿美元)向其 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收购五凌电力的 63%权益提供法律意见. ? 以先旧后新方式配售股份,其中涉及由母公 司以总代价11.3亿美元配售现有股份以及以先 旧后新方式认购新股. ? 其以约2.11亿美元有条件收购上海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为Talisman Energy,就以15亿美元向中国石化出售 Talisman Energy (UK) Limited的49%权益提供法律意 见. 为郑州华润燃气,就华润然气控股以1.02亿美元 将其私有化并撤回H股于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提 供法律意见. 为联合能源集团,就6.4亿美元的收购融资贷款提 供法律意见.该笔贷款组成集团收购BP位于巴基 斯坦大部分上游石油和天然气业务资金的主要部 分. 为INEOS (全球第四大化学品生产商),就与中国 石油股份(中国最大型的上市石油和天然气生产 商)签订框架协议,在与苏格兰和法国炼油业务有 关的新贸易和炼油合资公司中组成伙伴关系提供 法律意见. 为Tanjong, 就Tanjong Capital Sdn Bhd要约收购 Tanjong plc.全部已发行股本涉及英国法方面提供 法律意见.Tanjong plc于英格兰注册成立并主要于 Bursa Securities Malaysia Berhad 上市.Tanjong plc是 一家控股公司,其子公司从事发电、博彩、休闲 和物业投资业务. 他们能务实地寻找解决方案而非制造问题,而且对交易有充分理解. 日后如进行交易,他们将是我们的首选律师事务所. 2013年《钱伯斯亚洲》(企业/并购及私募股本: 亚太区) 为YTL Power International,就: ? 以代价2.24亿美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YTL Jawa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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