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7-04-10
―1―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台环建〔2018〕9 号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台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编制的《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 稿) 》 (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 ) 、环评文件报批申请报告及相 关资料收悉.

我局经审查,并依法进行了项目审批公示,期间 未接到公众反对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根据《环评报告书》内容,该项目在台州市椒江区、 路桥区、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内实施,总投资约 33.22 亿元,工程建设内容为强排泵站和水 闸、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开发区河道综合整治、月湖周边河道 ―2― 水系拓浚连通、桥梁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见《环评报 告书》 .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环评报告书》所 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局同意你公 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若建设单位在报批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隐瞒有关情 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批准文件;

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 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 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并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重视做好河道水质保护和景观设计,把防洪排涝、河 道整治和景观建设融为一体,兼顾防洪与生态景观,使其与周 围景观相协调,实现景观生态的高度和谐.特别要重视河道水 质的保护,完善河道自身生态系统和河岸绿化工作,设置生态 护岸,提高河道生态的自净能力,要加强水利设施的维护,汛 期进行强排,着力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2、认真落实环评和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要求,土石方临时 堆场须落实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分段施工及时恢复,减 少对农业、生态的影响;

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应 尽量回填,如有弃土,应及时妥善处置;

避免在雨季施工,做 好场地排水工作,保持排水畅通. ―3―

3、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对施工场地合理规划,统一布 局,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合理安排好作业时间,减轻 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1)加强施工期废水的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清污分流、 雨污分流,严格落实施工期各类废水的收集、贮存、处理、清 运及回用等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各类废水做到 回用或达标排放. (2)加强施工期废气的污染防治.合理设置施工场地、 临时堆放场等,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距离较近时应设置边界 防护.配备洒水车,对各施工作业面、施工区和运输道路定期 洒水.临时堆放场可设置顶棚及四周挡墙,加强对临时堆放场 的防护.加强材料运输管理,优化运输路线,做好物料覆盖, 减少运输扬尘,并做好装卸过程中的扬尘控制.采用商购沥青 混凝土,选择合理时段铺浇沥青混凝土路面.加强清淤过程中 的恶臭等废气防治,减轻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3)加强施工期噪声的防治.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及 工艺,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采取安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区,远离周边敏感点,如无法避 开可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 间,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符合要求. (4)加强施工期固废的处置.施工期弃渣统一运送至台 州东部新区消纳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河道 清淤采用绞吸式挖泥船开挖,由排泥管道排入密封式泥驳船, 或者由密封式工程车运送至台州东部新区的消纳场. ―4― (5)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在建设征地范围内进行,避免对周边野生动物造成干 扰,同时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控制临时占地范围,不得随 意占用农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做好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工作,结合水保植物措施及时恢复原有植被,减小对生态环境 的影响.若施工过程中发现区域土壤或底泥存在特殊颜色、明 显恶臭等特殊气味等异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应立即停止开挖和 清淤,然后对该区域土方或淤泥进行采样监测,若监测结果超 标,建议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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