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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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沙市芙蓉区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长芙蓝天办z2019{6 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燃气锅炉(设施) 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试行) 》的通知 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区直机关各相关单位,垂 直管理各相关部门: 《长沙市芙蓉区燃气锅炉(设施)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 (试行) 》 已经区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沙市芙蓉区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3月29 日-2-长沙市芙蓉区燃气锅炉(设施)低氮燃烧改造 工作方案(试行)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增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实效,按照长沙市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燃气锅炉(设施) 低氮改造工作,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削减氮氧化物浓度,持续 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一)改造时限.2019 年8月31 日前完成 60%改造任务 并完成验收,2020 年6月30 日前完成全部燃气锅炉(设施)改 造并完成验收.

(二)改造标准.新建和整体更换后的燃气锅炉(设施)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 30mg/m?;

在用的锅炉(设施)经改造 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 50mg/m?以下.

(三)改造范围.辖区范围内大于等于

1 蒸吨(或额定功 率大于或者等于 0.7MW 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燃气 锅炉(含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之外的燃气设施)开展低氮改造.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 道办事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

2、坚持行业监管原则.区直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 -

3 - 对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的管理 和督促.

3、坚持改造一家、验收一家、拨付一家的原则.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建立台账

2019 年4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燃气锅炉(设施)统计工 作,完善汇总台账,建立《长沙市芙蓉区燃气锅炉(设施)低 氮燃烧改造摸底建档台账》 ,对台账按照出力、安装年限、主管 单位等进行分析汇总,并提交市生态环境局挂网公示.

2、核查锅炉 由区生态环境部门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照《长沙市芙蓉区 燃气锅炉 (设施) 低氮燃烧改造摸底建档台账》 , 开展现场核查、 监测布孔、改造前现场调查和指导.区政府出资,区生态环境 部门委托具有环保监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需改造的燃气锅炉 (设施)废气排放进行改前监测,出具监测报告.

3、确定改造技术单位名录库 依据政府总体把关、企业自行选择的原则,按照《长沙市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指导意见(试行) 》 ,由区生态环境 部门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低氮燃烧器的制造商,对资格证明文件 和技术方案、企业实力、产品质量、工程业绩、环保安全及售 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取可以在本辖区开展燃气 锅炉低氮改造的技术单位名录库,锅炉(设施)业主单位在名 -

4 - 录库中自行选定实施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的技术单位, 对于整体更换低氮燃烧锅炉(设施)的,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 的前提下,业主可以自行选择.

4、任务下达

2019 年3月31 日前,召开全区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 工作部署会,完成对各街道(园、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改造任 务下达工作.

(二)实施阶段

1、方案制定 各锅炉(设施)业主单位接到改造任务

1 个月之内,按照 《长沙市芙蓉区燃气锅炉(设施)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试行) 》 ,锅炉(设施)业主单位或其委托具有改造资质的实施改 造技术单位制定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

锅炉(设施)业主单位要委托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专家(专家组 至少由

3 名专家组成,必须同时包含锅炉(设施)专家和环保 专家)对改造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改造方案 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定期调度 区低氮燃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工作调度会,调 度各单位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3、督查落实 区低氮燃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对各街道 (园、局)和各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 -

5 - 不力和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区政府.

4、改造验收 (1) 由业主单位出资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对改造后锅炉(设施)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并出具 报告. (2)由区政府出资,区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具有环保监测资 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完成改造的燃气锅炉(设施)废气排放进行 验收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废气排放监测和能效测试必须同步 进行. (3)各项检测报告出具后,由锅炉(设施)业主单位组织 专家(至少

3 名) 、区环境保护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 局、所在地街道(园、局)等相关部门对完成改造的燃气锅炉 (设施)进行现场验收,出具联合验收意见.

5、补助资金发放 对验收合格企事业单位,同步完成市级补助和区级补助资 金申请及拨付工作.

四、补助及奖励政策 依据《长沙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 法(试行) 》的相关要求及程序,对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 验收合格单位进行资金补助.

五、工作机制及部门职责

(一)工作机制 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生态环境部门、区市场监督 -

6 - 管理局和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芙蓉区低氮燃烧改造工 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安排 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定期调度,督查督办,组织验 收,总结上报.

(二)部门职责 改造工作实施属地、部门负责制.各街道(园、局)及各 主管部门对所辖范围内改造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隆平高科技园、湘湖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燃烧改造工作.负责核对、完善本辖区 内燃气锅炉(设施)台账,制定本辖区燃气锅炉(设施)低氮 燃烧改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督促各改造单位的改造进度;

协助开展现场调研、监测、技术咨询及参与验收工作,收集报 送改造方案、改造进度和补助资金申请等材料. 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全区燃气锅炉(设施)的低氮化改造 工作;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所有燃气锅炉(设施)进行核 查,对锅炉(设施)进行改造前与改造后的废气排放进行监测;

对燃气锅炉(设施)改造情况建立档案;

负责定期调度和按时 上报工作进度;

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参与改造 完成单位的验收并审核补助资金材料,对通过验收的单位,向 区财政局申请市级及区级补助资金;

负责芙蓉区低氮燃烧改造 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锅炉(设施)安装监督检验机构 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锅炉(设施)改造方案进行审核;

检验 -

7 - 机构依法对改造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并对改造后的锅炉(设施) 进行能效测试;

对在本单位办理安装施工告知的新建的燃气锅 炉(设施)进行锅炉(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宣讲告知, 告知安装单位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低于

30 毫克/立方米;

指导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有关安全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行业管理,对各建成居民住宅 小区完成燃气锅炉(设施)改造工作进行督办和指导. 区城市管理局:协调燃气企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区教育局:对教育行业的燃气锅炉(设施)改造工作进行 督办和指导.协调省属、市属学校开展燃气锅炉(设施)改造 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加强行业管理,对各级各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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